美國制裁|網傳「制裁」納不保事項 安盛:5年前分階段加入條款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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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財政部早前宣布,制裁包括特首林鄭月娥在內的11名中港官員。近日網上流傳,保險公司AXA安盛向客戶發信,指新一增項不保條款「制裁責任限制及除外條款」。安盛回覆指,從2015年起,已分階段在保單合約加入相關條款,信件是通知客戶,保單將加入此條款。
記者翻查網上資料,「制裁責任限制及除外條款」的不保事項並不罕見,中資的中國太平保險,保單的不保事項亦有出現相類條款。有保險業人士表示,相關條款目的用以防止包括「洗黑錢」等活動,一直存在於保單,並非新鮮事物。

▼▼美國制裁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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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美國的制裁,美國人及企業不可與受制裁人士的在美資產、公司,或個人有任何金錢、服務與產品往來,換言之,即保險服務亦可能受影響。

網上近日流傳一封,由安盛向保單客戶發出的信件,內容指將新增一項不保事項,即「制裁責任限制及除外條款」,將於續保日起在保單中生效。信件指,如安盛所提供的保險,及支付任何賠償款項或利益,可能令公司受到聯合國決議的任何制裁、禁令或限制、或遭受歐盟、英國或美國的貿易或經濟制裁,或違反歐盟,英國或美國的法律,公司不得視為提供任何保險,不會承擔任何賠償及利益的責任。

網上流傳指,安盛新增一項「制裁責任限制及除外條款」。(網上圖片)

安盛回覆表示,與很多保險公司一樣,按照業界標準及香港保險業聯會的建議,由2015年起,分階段於保單合約增加「制裁責任限制及除外條款」,配合打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制裁等相關法律及法規,有關信件是通知客戶保單將加入此條款。

不同公司及保單均見類似條款

翻查網上資料,其實「制裁責任限制及除外條款」並不罕見,安盛一份家居保險的不受保條款,便有相關條文;滙豐的家傭綜合保險亦有。另外,這類條款並不限於外國公司,中國太平保險的一份危疾保險亦有同類條款。

中國太平保險的一份危疾保險亦有同樣條款(中國太平網頁截圖)

條款原意打擊「洗黑錢」等活動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歐美保險公司都擔心承保敏感地區、人士,假如風險高,或會拒絕承保,相類似的條款並非首次出現,原意包括打擊「洗黑錢」等活動,內地公司亦有同類條款。他指,保險公司有權加設新條款,形容為「可加可減」;保險公司與投保人亦同樣有終止合約條款,需要時可終止合約。他又稱,過往在香港,保險公司亦因風險大,而拒絕承保,例如有議員的辦事處屢被破壞,結果保險公司不願續保。

保險業聯會發言人表示,知悉相關制裁行動,將就此尋求法律意見,並會與監管當局商討處理方法。

對於美國的制裁,保險業監管局昨日(8日)表示,密切留意制裁帶來的反響,認為業界應全盤考慮他們需面對的法律、業務及商業風險,當中涉及複雜營運事宜,程度因應不同公司、中介人自身和其海外附屬公司的結構、規模、業務組合而異。保監局表示,期望相關公司制定任何對策時,客戶可獲得公平及透明的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