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車房爆炸3死案  技工無相關牌照釀事件 誤殺罪成囚8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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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環鳳街一間車房於5年前發生爆炸,事件引致3人死亡,多人受傷。沒有維修石油氣車輛相關牌照的技工,為石油氣的士更換油泵時疑漏石油氣致爆炸。他早前被裁定3項誤殺罪成,今(17日)在高等法院被判,法官判刑時指,從證據可見,案發時並非被告第一次進行該類違法的更換油泵,但因之前無事發生,令被告「大安旨意」,認為案發時亦不會有事故發生,官就被告誤殺3名事主判他入獄8年,被告多名親友聞判後痛哭。

被告黎駿豪(39歲),被裁定於2015年4月26日,在黃大仙環鳳街一車房因嚴重疏忽,從而非法殺死車房東主胡漢偉、的士司機陳錦波,及隔鄰玻璃店的女東主伍靄霞。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令人震驚,被告在案發時作為車房的技工,明知和有目的地排放石油氣,令石油氣在車房內積聚。最終車房發生爆炸,三人在事件中喪命。

被告黎駿豪被控3項誤殺罪,他在事件中亦有35%皮膚被燒傷。(李慧娜攝)

被告是跟從僱主指示行事

法官又指,作為車房東主的死者胡漢偉,是知道車房內發生的事情。胡提供一站式服務,包括出租的士和提供維修。法官指,若依據正確維修石油氣的士的做法,需更長時間和更多資源,將影響的士做生意。採取不合法的方法維修,案中最大的得益者會是胡。法官接納被告是跟從僱主的指示行事,除了保著工作外,被告在案中未有其他得益。

致人喪命需被嚴懲

法官續指,被告亦因事件而嚴重受傷,進行了多次手術。法官接納被告已感內疚,但他仍需其行為負責。法官又指,法庭需發出訊息,此類維修方法不但危險,甚至致命,若有人使用此方法而導致他人喪命,需被嚴懲。

與親友隔著犯人欄告別

法官以監禁9年為每罪的量刑起點,考慮因涉及法律爭議,案件在事發後5年才開審,期間被告受困擾,因此減刑1年。而所有控罪同期執行,最終判囚8年。

而在判刑後,被告和親友隔著犯人欄告別。期間,被告的母親稱:「阿媽等你出嚟。」

被告黎駿豪母親(前左)隔著犯人欄向其兒子道別。(朱棨新攝)

被告未有考獲石油氣車維修牌照

被告只有中三程度的被告,曾在2012年至2013年修讀石油氣車輛維修課程,但在燃料供應系統實習中不合格,所以無法取得有關牌照。辯方求情指,被告雖然未有牌照,但擁有修理燃油維修系統知識。他曾在九巴工作,至2012年在涉案車房任技工。被告在案發前打算和女友結婚,但在案中嚴重受傷,曾著女友離開。惟對方不離不棄,兩人最終於2016年結婚,妻子翌年誕下女兒。

被告35%皮膚被燒傷

被告在事件中亦有35%皮膚受傷,至2016年才可恢復工作,惟因感痛楚而停工,至2018年再於一間車房任長工,月入介乎1至2萬元。被告亦有維修因拍攝電影而損毀的汽車,每月額外賺取8000元。辯方亦指,案件於2015年發生,但審訊今年才開始,期間被告備受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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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曾將石油氣缸180度反轉

控方案情指,陳當日早上駕的士載妻子往派女兒喜帖後,覺車有問,讓妻子下車後,駛的士到車房維修。被告為更換油泵,將石油氣缸180度反轉,令氣缸活門向上。同時,他只將氣缸排氣口微微打開,所以令限流閥無法啟動,無法阻止石油氣洩漏。當時車房捲閘拉落了大半,石油氣在車房內積聚。

玻璃店女東主被困火場慘死

控方指,相信電風扇在案發期間跌落維修槽,引起火花,終引起爆炸,在場的東的車房東主被炸死,車房隔鄰的玻璃店亦被波及,玻璃店男東主當時因離開店舖收咸魚而避過一劫,惟他在店內的妻子卻被困火場,消防員到場亦因火勢太猛而無法入內救人,最後女東主亦被燒死。

而死者伍靄霞的丈夫和陳錦波的妻子於2018年,循民事途徑向被告和車房東主胡漢偉的遺產管理人索償。

案件編號:HCCC21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