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基層戶遭業主加租三成 團體促政府落實租管方案保障住戶

撰文:曾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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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問題困擾劏房、基層戶多年,有租戶表示,曾被業主無理加租三成,原本租金已佔月入一半,現更加難以應付,形容業主加租彷似「想逼我哋走」;有關注組織促請政府盡快落實租務管制,為租客提供保障,確保租金加幅為合理範圍內,並以具體方案保障業主及租戶的對等權益,包括強制業主必須與租客簽定合約以及打釐印,租住權保障應涵蓋所有劏房單位。

油尖旺街坊鄭小姐指,業主突然要求加租三成,難以應付。(曾凱欣攝)

劏房租金問題困擾基層多年,有關注組織促請政府盡快落實租務管制,並以具體方案保障業主及租戶的對等權益。

業主突然間加租三成 鄭小姐:想逼我哋走

油尖旺街坊鄭小姐指,與母親輪候公屋期間正租住兩房一廳單位,原本租金已佔月入一半,加上日常開支根本難以應付,但業主突然在新租期前要求加租三成,更稱若不能應付可選擇搬走。鄭小姐形容,業主的要求無理,加租三成彷似「想逼我哋走」;除了擔心搬遷的費用,亦擔心母親患有認知障礙難以適應新環境。最終她與業主協商後,將其中一間房間分租,方足以應付租金。她促請政府盡快落實租務管制,為租客提供保障,並確保租金加幅為合理範圍內。

業主濫收水費 每月一立方米15元計算

劏房住戶梁小姐指,租金由每月4,000元加至7,000元,經常因為加租問題或環境不適切需要搬遷,更遇上業主濫收水電問題。她提到當時業主每月計算水費,每立方米以15元起計算,她翻查水務署資料,發現以每4個月為一周期的收費率計算,即使是第4級,收費亦只是每一立方米為9.05元。其後梁小姐在志願團體轉介下,租住由良心業主租出的房屋,現時一季四個月的水費只是40多元。她認為,業主濫收水費問題嚴重,曾入稟小額審裁處控告業主,惟法庭以沒有認可機構證據為由拒絕受理,促請政府盡快立法規管。

劏房住戶江先生同樣面對業主濫收水費問題,家中沒有設置洗衣機,但一季水費需要繳交320元,形容劏房租房「越住越貴、越住越細、越住越閉翳」。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實習社工陳秀儀指,政府一直未有制定租務管制,疫情下基層面對收入問題,雖然政府呼籲業主減租,「但實際良心業主有幾多」,不少業主逆市加租,濫收水電費現象更是常見。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成員吳堃廉提到,政府應規管每份租約必須打釐印,如雙方拒絕簽定租約和打釐印,應列為刑事罪行。(曾凱欣攝)

團體促請政府盡快落實租務規管 以及增加工作小組透明度

政府雖然於今年4月成立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以及於昨日舉行網上公眾論壇;但組織認為,工作小組透明度不足,加上以網上論壇形式舉行,對無法上網的基層而言難以參與討論。組織促請小組增加工作透明度,訂立清晰方向如何落實租務管制及及定期交代工作進度,又要求小組補辦以面對面形式的公眾論壇。

團體又建議政府採納具體方案,保障業主及租戶的對等權益,包括業主和租戶必須簽定不少於一年的「死約」,第2年至5年為「生約」,5年後業主可按法定委員會要求定訂立新租約,5年內如租客能負擔租金業主就必須續租。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成員吳堃廉提到,每份租約必須打釐印,續約就免釐印費,如雙方拒絕簽定租約和打釐印,應列為刑事罪行。另外,亦應規定業主在租約上提供清晰列明,並依據電力公司及水務局的電費及水費收費模式,以打擊濫收水電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