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展示警員編號裁違人權法 鄧炳強稱上訴 暫不用行動呼號

撰文:陳家怡 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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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日前裁定,警方執勤時不展示警員編號,及以「行動呼號」代替,並不符合《人權法》,也裁定現行的警察投訴科和監警會均未能有效處理針對警方的投訴,政府亦有責任設立獨立調查機制。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今早(21日)出席警察學院結業會操後表示,與律政司研究後,決定提出上訴,但期間不會使用「行動呼號」。
另外,警方昨(20日)派員到中文大學校園內蒐證。鄧炳強指,因收到大學報警,警方有責任到場取證,相關事件至少涉及分裂國家罪及刑事破壞罪。警方掌握足夠證據後,會展開拘捕。他又指,自己作為中大校友,明白年輕人有夢想,但底線是不違法。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今日主禮反修例風波以來首場公開結業會操。(梁鵬威攝)

上訴完成前停用行動呼號

鄧炳強表示,與律政司研究後決定上訴,未完成上訴前不會使用行動呼號。但他強調行動呼號也是「獨一無二」及「可以百分百辨認同事」。

對於多次被發現行動呼號編碼重覆,法庭對情況亦有關注,以及是否會全面重用委任證等問題。鄧炳強回應時強調,行動呼號是「獨一無二」,出錯「一定係個別事件」,但認同相關問題是不應該出現,每次都會調查。鄧又指,當初改用行動呼號,是因為有逾3,000名警員及其家屬被「起底」。

入中大校園蒐證 鄧︰涉分裂國家

警務處國安處就中大畢業生遊行,昨日(20日)進入中大校園內蒐證。鄧炳強表示,有人懷疑違刑事及國安法,由大學報警,警方有責任取證。他指,「入去檢取好多不同證據」,又指事件至少涉及分裂國家罪及刑事破壞罪,當有足夠證據後,會展開拘捕,並指「香港無法外之地」,無論是什麼地方,「犯法都要有心理準備被拉」。

他澄清,校園內並無由警方安裝的設備,全屬大學設備。他表示,作為中大舊生,明白年輕人有夢想,但底線是不違法。

▼11月21日警察學院結業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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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向被防暴警撲跌12歲女童道歉

就涉潛逃12港人已在內地被扣留近3個月,被問到有否與內地聯繫了解涉事港人近況。鄧炳強指,警方工作是如完成內地司法程序後的跟進移交行動,指12人是香港的罪犯。

另外,12歲女童今年9月在旺角西洋菜街買顏料時,被防暴警撲跌在地制服,並票控違反「限聚令」,警方日前撤銷其告票。鄧炳強表示,警方會在當事人提出抗辯後,重新檢視證據。再被問會否對受困擾當事人道歉,他僅指「已經撤銷咗告票。」

▼警員昨到中大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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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續指,今日是他出任處長以來,首次擔任結業會操檢閱官。今日除69位學警,警校亦邀請104位早前畢業的警員,補辦因疫情取消的結業禮。鄧說,警隊新的座右銘「忠誠勇毅,心繫社會」,在備受「抹黑」及暴力環境中,賦予警務工作意義。被問到畢業人數少,鄧炳強指,投考人數的確下跌,他相信,市民見到警方所受「辛酸」都會「諗一諗」,警方會繼續招募,除畢業生外,亦正招募有社會經驗人士。

翻查資料,警方對上一次公開供傳媒入警校採訪結業會操,已是去年的4月13日。當時的「一哥」仍然是盧偉聰,距離6月9日爆發首場大型反修例示威,相隔2兩個月。自該次的結業會操後,警方便改於Facebook專頁,上載結業會操的片段。

▼去年4月13日警察學院結業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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