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檢測|行會通過禁足檢測法例 所有人檢測完才解除 最長7日

撰文:李恩慈
出版:更新:

本港新冠肺炎疫情嚴峻,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8日)公布,行政會議今早通過修例,提供明確的法律框架,讓政府發出「限制與檢測宣告」,要求檢測人士期間留在指定處所,直至所有人得知檢測結果方可離開。有關宣告為期最長7日,如封鎖逾12小時,社會福利署及民政署會為有需要人士提供物資支援和協助。

封鎖逾12小時 社署民政署提供物資支援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因應感染風險,一直呼籲市民等候檢測結果期間盡量留在家,不要四出活動。過去兩周,食衛局與律政司及多個政府部門商討,就封鎖檢測探討細節,希望將傳播鏈擴散風險減低。行政會議今早通過修例,提供明確的法律框架,讓政府按需要要求檢測人士期間留在指定處所,希望市民能理解。

陳肇始解釋,當有相當數目確診者在處所,很可能曾經接觸處所相當數目的其他人士、身處該處處所有重大感染風險、或為預防及控制疾病傳播,當局便會發出限制與檢測宣告。涉及人士需留在該處所,直至所有人得知檢測結果方可離開。當局亦可指定處所人士到指定處所,或到檢測中心接受強制檢測。

葵盛西邨第8座居民等候檢測

+16

有關宣告在確定檢測結果後便會撤銷,為期最長7日。如封鎖逾12小時,社會福利署及民政署會為有需要人士提供物資支援和協助,包括食品、緊急救濟用品及睡袋等等。如市民有緊急醫療需要可向政府申請離開,但仍要遵守有關防疫規定。

▼港府公布收緊防疫措施(12月8日公布)▼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