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sApp強制分享資料予facebook FB 大中華區總裁深夜解畫

撰文:曹家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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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軟件WhatsApp近日更新使用條款,用家需批准將電話號碼、聯絡人等資料,分享予其母公司Facebook,方能繼續使用程式,引起用家極大回響。
Facebook大中華區總裁梁幼莓周一深夜在個人FB帳戶回應事件,指用戶與任何人的對話受「端對端加密技術保障」,WhatsApp不會將用戶聯絡人名單與第三方分享,聲稱更新僅為配合未來FB的寄存服務。

梁幼莓又指,是次更新私隱條款,本意是提高私隱保護透明度,惟溝通上有所不足,表示需要較深入說明的地方,就應該以更清晰方法表達,又表示希望下次會做得更好!

Facebook大中華區總裁梁幼莓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早前表示關注是次事件,呼籲用戶留意有關改變,小心考慮新條款,並促請WhatsApp向用戶解釋清楚如何使用資料,以及將用戶考慮期延後,讓用戶有充足時間考慮。

WhatsApp在應用程式內發出訊息,「要求」用戶同意新私隱政策,否則2月8日之後不能使用。(手機畫面截圖)

WhatsApp將與Facebook等平台共享的資料:

帳戶登記資料(例如手機號碼)
• 交易資料
• 服務相關資訊
• 使用該通訊軟件服務時用戶如何與他人交流(包括商業活動)的資訊
• 用戶流動裝置的資訊
• 用戶IP 地址
• 其他在其私隱政策內訂明會收集;或經通知用戶或基於用戶同意而獲得的資料,當中可能包括:
o 帳戶資料(例如用戶自定的檔案頁面名稱(profile name)及頁面圖像)
o 在某些情況下(例如當訊息未能成功傳遞)所發出的訊息
o 用戶通訊錄上的聯絡人資料
o 用戶設定的狀態資訊
o 透過該通訊軟件的付款服務或使用其服務作購物或財務交易時的交易或付款資訊
o 顧客服務及其他相關的聯絡資訊
o 用戶的活動記錄及資訊(例如上線情況、群組資訊、頁面頭像等)
o 用戶裝置及網絡連接資訊(例如硬件型號、作業系統、電池水平、訊號強度、瀏覽器資料、流動網絡、系統語言及時區等)
o 手機定位資訊
o 「cookies」
• 由第三者、第三方服務提供者及/或其他關連公司提供給該通訊軟件有關用戶的資料

資料來源:私隱專員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