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公眾娛樂場所無妥善展示安心出行罰停業14日 再被控無牌經營

撰文:梁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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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肆上周四( 18日)起可恢復晚市堂食,公眾娛樂場所准重門開,但必須遵守新防疫措施。食環署今日(23日)表示,深水埗區及旺角區各一食肆違反指示,署方指示要停晚市堂食分別為期三天及七天.並須安排日市不多於二人同坐一桌。觀塘一間公眾娛樂場所未有妥善展示載有「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須關閉14天,但處所拒關門,負責人再遭檢控。食環署未允公布三店名稱。

當局規定食肆及公眾娛樂場所,必須張貼安心出行二維碼。(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政府上周四年初七(18日)起,有條件放寬食肆限桌令及營業限制,食肆可恢復晚市設堂食至晚上10時,並可擴至最多4人一枱,惟須安排員工每14日進行病毒檢測,及食客進入時須掃描「安心出行」或登記姓名電話。

▼2月18日年初七起 晚市堂食須使用安心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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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表示,於本月19日及20日分別向深水埗區及旺角區各一名涉嫌違反《規例》的規定的餐飲業務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兩店分別違反關於佩戴口罩及桌子之間距離或分隔的規定或限制,須於執法人員發現後的翌日起,由下午6時正至翌日上午4時59分停止堂食,並須安排其他營業時間,不多於二人同坐一桌,分別為期3天及7天。

▼疫情趨緩 年初七(2月18日)社交距離措施有條件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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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公眾娛樂場所未有停業 二度被撿控

食環署又公布,上周四(2月18日)向觀塘區一名涉嫌違反《規例》規定的公眾娛樂場所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涉及關於量度體溫及妥善展示載有「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有關處所因為未有採取相關的規定或限制,須關閉處所14天。惟該公眾娛樂場所負責人涉嫌無牌經營公眾娛樂場所,食環署亦已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172章)向有關人士展開檢控程序。

食環署及後於上周五(2月19日)再次巡查該觀塘區處所,發現有關人士未有按《規例》關閉處所,於是再次按《規例》向該處所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

▼2月4日,港府今起「強烈建議」進入政總的公務員使用安心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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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再次提醒餐飲業務負責人及公眾娛樂場所管理人,須嚴格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的指示,食環署會繼續巡查餐飲業務及公眾娛樂場所,對違例者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