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毀喜茶獲輕判 控方指須發放保護公眾訊息 上訴庭下月再判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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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在去年5月號召在全港各商場「和你Sing」的活動,一名當時16歲的少年涉有份破壞沙田新城市廣場的飲品店喜茶,就刑事毀壞罪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要求覆核刑期,今日(18日)在聆訊時指,法庭應要透過判刑發放要保護公眾的訊息,否則會影響營商環境。上訴庭最後認為原審原則上犯錯,撤銷判刑,但先為他索取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報告再判刑,案件押後至下月12日,少年期間須還柙。

現時已17歲的周姓被告,承認於去年5月13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毀壞喜茶的設施,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由於疫情關係,

多店遭破壞後默然收拾再營業

律政司代表指,反修例運動期間,銀行、餐廳、酒樓等店舖遭破壞,有店舖因有人發表政見或其資金來源被針對,但很多人「敢言不敢怒」,店舖被破壞後,默然收拾好便翌日繼續營業,而犯案者身穿黑衫褲及蒙面,亦有人掩護,警方難以偵查。若非警方在此案事先部署,或未能成功拘捕被告。

數名少年刑毀新城市廣場喜茶店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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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應發放訊息否則影響營商環境

律政司代表認為,法庭應要透過判刑發放要保護公眾的訊息,否則會影響營商環境。再者,事件涉預謀部署,有人事前開WhatsApp群組通訊及進行指揮。

辯方指是突發事件非預謀

被告的大狀則反駁,群組在事前18分鐘才建立,屬突發事件,並非有預謀,雖然本案是社會性事件,現時的社會衝突已減少很多,而被告願意賠償,若要判處拘禁或刑罰,望可改判更生中心。

上訴庭認為,原審裁判官原則上犯錯,應判處拘禁式兼帶有更生成分的刑罰,但決定先為被告索取報告再作判刑。

案件編號:CAAR1/2021

控方就修例事件曾多次提出刑期覆核。(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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