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健華未付賠償金被申請破產 張指律師「蝦我」 案押後至4.29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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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指性侵智障女院友,去年在區域法院被下令須賠償女事主83.6萬元,惟他一直未付款,遭女事主的家人申請破產,案件今(4日)在高院聆訊,呈請人要求法庭頒令,張卻稱因他甚麼都不懂,又指律師「蝦我」,現在要親自應訊,聆案官准案押後至4月29日再訊。
呈請人為涉案女院友,她由母親代為入稟,向張健華提出破產呈請。
張稱會就區院案上訴到底
呈請方的代表表示,張沒有就破產呈請存入反對誓章,要求法庭即頒令張破產,張稱他因為不懂才沒有做,又因他不懂指:「律師蝦我。」張又透露必然會就區域法院的判決上訴到底。
張獲撤非禮罪但需賠約83.6萬
張被指在康橋之家任院長時,性侵一名中度智障女院友,原被控非禮罪,惟該女院友因無法出庭作供,張獲撤控。女院友的母親後來提出民事索償,區域法院2024年3月裁定女院友勝訴,張及營辦「康橋之家」的康橋護理服務公司,需向女院友一方賠償約119萬,張需付七成即約83.6萬元。
案件編號:HCB 910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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