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控辯方雙方完成舉證 案押後至7.28陳詞 料需時8天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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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今(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審訊踏入145天。黎智英昨日完成其52天自辯,案件今處理三間蘋果相關公司呈交的文件,以及修訂同意案情後,正式完成舉證。法官把案件押後至下週二,就結案陳詞的框架作指示聆訊。控辯雙方亦定於7月28日開始進行結案陳詞,預料需時8天。
三間被告公司的代表今向法庭表示不會傳召證人,但會呈交三間公司更改名字的紀錄和公司章程。控辯雙方亦有把已修改的同意案情呈上法庭,舉證程序正式結束。
控方稱,辯方審訊前透露有兩項法律爭議,分別為煽動罪的檢控時限和是否合憲。法庭已就檢控時限作出裁定,另終審法院處理快必案時,亦已處理煽動罪合憲性問題。辯方確認已無空間爭議煽動罪的合憲性。
黎智英的律師料陳詞5天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稱,他需處理一宗上訴案,該案排期於7月14日審理,預計需時10天,望本案的結案陳詞能定於該上訴案後,又指黎智英一方需5天進行陳詞。控方和三間被告公司則分別表示,需時2天和半天,法官把結案陳詞定於7月28日,預計需時8天。
此外,法官把案件押後至下周二,就結案陳詞的框架作指示聆訊,黎不會出席該聆訊。
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審理。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黎智英自辯
黎智英自辯・一|蘋果日報篇 反港獨倡和平抗爭 張劍虹不是朋友黎智英自辯・二|重光團隊篇 反駁陳梓華統領勇武、捧攬炒巴指控黎智英自辯・三|國際線篇 不敢要求彭斯做事 不相信袁弓夷黎智英自辯・四|總結篇 想喚起外國關注以阻《國安法》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