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貨員涉殺3歲親女 被告指醫院多人出入 無要求女友產子即性交
送貨員涉虐殺3歲女兒案續審,被告劉佳坪今(10日)出庭自辯,他承認與女友梁小欣經常吵架,女友常在吵架後一走了之,但他想組織家庭,故有找回女友。他否認如女友所指,在女友剛誕子後便立即要她性交,又指醫院人多,不可能作這樣的要求。他又稱對曾向女友淋腐液感後悔,但女友已原諒他,他亦認當時破壞了保釋條,繼續與是案中證人的女友聯絡,但他指女友已原諒了他,而他亦已為該罪受罰。
被告劉佳坪(42歲)否認一項謀殺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7月29日在香港,謀殺梁雅思。被告承認誤殺罪,但不被控方接納。此外,被告承認1項虐兒罪。指他於同年5至7月虐待梁雅思(下稱雅思)。
指女友經常吵架後一走了之
被告劉佳坪今出庭自辯,就劉與其女友梁小欣的關係,劉指出,與女童生母梁小欣不時吵架,梁會因吵架而一走了之。在梁懷孕時期,他因為擔心,加上他亦想組織家庭,因而會四處尋找梁。劉稱,他與梁平均「二、三日一小吵,四、五日就大吵」,惟劉否認有在醫院摔壞梁的電話,亦否認在梁生育後立刻要她作性行,劉解釋:「喺嗰個地方,無可能會作出呢個要求,出出入入咁多人。」
認在淋腐液有破壞保釋條件
關於淋腐液事件,劉稱因為事件感到後悔,他亦因此而入獄。劉稱,在事件後,他與梁有繼續聯絡,因為他當時覺得二人已育有一女,亦希望可以與梁有將來,想繼續與梁一起。劉稱,在2018年後,因為淋腐液事件而對梁感到內疚,所以對其亦更加遷就,對梁亦更加好。劉指出,當時他是保釋中的狀態,而他保釋的其中一個條件為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他承認當時與梁接觸其實是破壞了保釋條件。
指梁曾情緒失控抱雅思到壆位
劉續指,在雅思住在寄養家庭的時期,他們每星期可以與雅思見面一次。有一次他們遲了把雅思送回寄養家庭,是因為當日他與梁在賓館吵架,過程中梁發脾氣,抱起雅思就衝出去,他尾隨上前時,發現梁用雙手捉住雅思,並把她放在走廊的石壆上。劉補充指,當時雅思一直哭泣,神色驚慌。他形容,梁當時:「好似發晒癲咁。」
梁有分享女兒的事
劉憶述,在獄中仍有寫信予梁,因為期望出獄後再與梁一起照顧雅思,想再一次維繫與梁的關係。劉指出,當時梁有回信給他,亦有到監獄探望他,並與他分享女兒的事。
案件編號:HCCC6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