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華清盤|出售聯營項目股權遭環保署反對 官令交臨時清盤人決定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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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華建業集團旗下5間子公司早前申請委任臨時清盤人,獲法庭批准。其中一間公司保華建築有限公司,因財政問題,把其中一個聯營項目的股權售予其他公司,但批出合約的環保署反對,認為保華建築應把該股權,售予有份聯營該項目的粵豐環保。高等法院頒判辭,指臨時清臨人若認為合適,可處理有關協議,以完成工程。

已申請清盤的保華建築,因出售項目事宜惹爭議,需交高等法院作裁斷。(黃浩謙攝)

環保署認為應把股權售予聯營公司

入稟狀透露,保華建築有限公司和粵豐環保聯營,成功投得北大嶼山廢物轉運站及離島廢物轉運設施第二期延續合約,其中保華佔聯營的35%股權。惟因保華建築面臨財政困難,該公司打算退出項目,並於2024年11月以3500萬元,把其聯營項目的35%股權,出售予瑪星實業有限公司。保華建築已收取其中1000萬元。但環保署表示不會批准保華建築出售該股權,認為該股權應出售予粵豐環保。

法官認為應由臨時清盤人決定

法官夏利士指,根據法庭早前委任臨時清盤人時所作出的頒令,臨時清盤人獲授權簽訂協議,令債權人獲得最大回報。法官因此頒令,臨時清臨人若認為合適,可簽訂相關協議,以完成工程。

法亦准怡和機器繼續進伒港珠大橋工程

此外,保華建築和怡和機器等公司共同營運的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一期)自動停車場項目,法官夏利士亦批准怡和機器的申請,容許怡和機器等公司,繼續進行該工程。

案件編號:HCCW 1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