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急症室醫生指危急與緊急定義清晰 不憂分級收費惹爭拗
撰文:林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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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前日(25日)公布公營醫療收費改革,其中公立醫院除第一類「危殆」及第二類「危急」病人改為免費,其餘病人收費加至400元,包括第三類「緊急」病人。對於日後分流病人時會否令爭拗變多,醫管局新界東醫院聯網急症科顧問醫生鄭志雄指,第二、三類病人有清晰定義,認為香港人質素高,了解分流制度運作,病人不會因為二、三類相差400元收費而與前線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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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新界東醫院聯網急症科顧問醫生鄭志雄今日(27日)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中指,醫管局自1999年引入病人分流制度,已沿用多年,中間亦有多次優化,運作已十分成熟,加上分流護士需受過專業訓練,畢業生不會擔任,亦有定期考核等,相信他們對判斷病人情況有足夠經驗。
至於會否有第三類「緊急」病人因收費而不到醫院求醫引致延誤治療,鄭志雄認為,這類病人有時都不知道本身病情嚴重程度,又提到這類病人有部份是涉及運動後扭傷、骨折等,相信他們不會因收費增加而不到急症室。
鄭志雄認為香港人質素高,了解分流制度運作,有信心病人不會因為二、三類相差400元的收費而與前線爭拗。
鄭志雄又稱,被分到第三類「緊急」的病人,代表他們病情未有生命危險,但仍需盡快獲照顧,故醫管局已訂下30分鐘內為九成第三類病人診症的目標,強調醫管局亦重視這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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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有市民持不同意見,其中聽眾麥先生在節目表示,強烈反對當局豁免第一、二類病人收費,稱「任何人使用急症室就要畀錢」,除非施救無效死亡等特別情況,認為第一、二類病人免費只是徒添麻煩,「係冇意思」。他又認為,假設每年有二、三十萬病人屬第一、二類病人,涉及收費達到上億,當局在需要資源下,更應做到「人人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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