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督察涉非禮襲擊3女警 被告稱對指控無印象 強調夢想當警察
時任見習督察涉在警察學院及元朗警署非禮及襲擊3名女警案,今(8日)在粉嶺法院續審。被告出庭自辯,他稱自小立志當警察,曾在12年間多次投考,終在2023年獲取錄成警務見習督察。對於其中兩名女事主稱遭他掃臀及捏肩,被告稱他毫無印象,而在警署內被指掃一名女警臀部的事,他認為是其裝備碰到女方而已。他的律師結案陳詞時亦稱,被告的夢想職業是當警察,他不會為一剎之間而放棄。裁判官把案押後至4月23日裁決。
被告楊孟羲(38歲,報稱公務員)被控兩項非禮罪,指他於2024年9月9日,在元朗警署地庫支援組辦公室B8室外走廊非禮X。他另被控於2023年11月某日,在黃竹坑香港警察學院大操場非禮Y。他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指他於2024年5月2日,在元朗警署地庫巡邏小隊第一隊辦公室B21室內襲擊Z。
12年內數度投考督察
被告供稱,他16歲時曾遇嚴重車禍,自此立志當警察。他曾在英國修讀犯罪學課程和國土安全的深造文憑,2011年起數度投考督察,終在2023年獲取錄。被告透露,他原本在消防處任職,他因本案被停職後,被停職後被調回消防處原本的工作。
對事主Y的指控無印象
對於女事主Y指他曾在Y俯身綁鞋帶時藉機掃Y臀部,被告稱他對當天的事沒有印象,唯一記得他曾走到「馬騮架」後方放下裝備,堅稱絕對沒有用手掃Y的臀部。
無印象曾捏Z肩膀
對於女事主Z指他曾捏她的肩膊並接近她的胸部,被告稱當天有一宗高危失蹤人士的案件,Z在辦公室工作。他對捏Z肩膀一事沒有印象,但同意他當時可能說過:「好彩有你喺度咋。」
或有讚Z好幫得手
被告說,假使真的發生過捏Z肩膀,並有說:「好彩有你喺度咋。」他極其量是想多謝Z回警署幫忙。因為Z非常熟悉文書工作,他稱讚Z是個:「好幫得手嘅同事。」他們工作關係良好,被告在被捕前填寫Z的工作表現時,對她的評價很高,故他對Z的指控感到詫異。
認為是其裝備碰到事主X臀部
在盤問下,被告指他平時會與同事攬頭攬頸,以表謝意和善意,他有機會拍Z的肩膀呼喚她。但否認事發時捏Z的雙肩,強調:「捏膊頭呢個動作我唔會做」。至於涉及非禮X的指控,被告稱如果與X有接觸,應該是他身上的裝備碰到X的臀部。
官曾要求被告戴腰帶示範行路
暫委裁判官陳安婷要求被告在庭上戴上事發時戴的腰帶示範行路,並檢取腰帶為呈堂證物,以檢查物料的質感。
辯方陳詞指事主們或說多了
辯方結案指,法庭不能排除3名事主的證供有疑點,事主或有既定立場,可能會有誤解,或會「講多啲」以印證自己遭人侵犯。辯方又指,當警員是被告的夢想職業,他不會在一剎之間放棄他努力得來的成果。
案件編號:FLCC 244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