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把偷拍鏡頭藏空氣清新劑 放學校女廁偷拍女生 認罪囚2月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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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男教師把隱藏鏡頭放在空氣清新劑,並放置在學校女廁,以偷拍女生如廁,卻被校工發現。男教師早前承認4項窺淫罪,案件今(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曾宗堯指有鑑於被告與受害人的關係,本案情節比較一般「商場偷拍」更嚴重,考慮到被告在教育行業的公職化為烏有,判他入獄兩個月。
被告郭子傑(34歲,教師),被控四項窺淫罪,指他於2024年9月27日及9月30日,在九龍尖沙咀某學校內的廁所,暗中拍攝女子X及Y。他另被控於2024年9月27日及10月7日,在上述學校內的廁所,為能犯窺淫而安裝隱藏鏡頭。
求情指犯案時非平時的他
辯方求情指,被告明白犯錯就需要受罰,亦絕對沒有逃避面對錯誤,惟本次犯案並不符合被告過往品性,他亦在背景報告中提及,覺得犯案時不像平時的他,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對教育界的貢獻,願承擔責任而酌情減刑。
被告與受害人身份令案件更加嚴重
曾官判刑時指,雖然法庭考慮到被告紀錄良好,但此案的案發事發地點、被告及受害人的身份,令本案比一般案件更加嚴重,考慮到案件令被告過往投身教育界的功績都將化為烏有,接納背景報告和辯方求情,曾官強調,即使有其他因素令被告犯案,但非犯案的借口,望被告好好反省,不要重犯。在考慮各項因素後,判處被告監禁2個月。
校工發現空氣清新劑內有隱藏鏡頭
案情指,2024年10月7日,校工在2樓的性別女廁發現一罐空的空氣清新劑,打開發現入面藏有電子設備,其後發現是一個隱藏鏡頭,隨即通知學校職員報警。警方經調查後,在記憶卡中找到一些於2024年9月27日至10月7日拍攝的影片,包括一些學生上廁所的片段。
被捕後稱工作壓力大抵受不了心魔
被告同年10月8日被捕,他警誡下稱:「對唔住,我認我做錯,喺學校廁所嗰個鏡顧係我裝嘅,由於我工作壓力大,我爸爸上年又過咗身,我又抵受唔到心魔,所以先裝個鏡頭偷拍啲女學生。」
案件編號:KCCC51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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