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興隆舞台工程再被申請清盤 曾在MIRROR紅館演唱會作舞台工程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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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為MIRROR於2022年紅館演唱會任機械工程分判商的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早前遭佛山市钜能舞台设备有限公司入稟申請清盤,钜能舞台上月曾撤回呈請,惟昨(8日)再次入稟高院要求將協興隆清盤,司法機構已排期今年7月16日聆訊處理。
呈請人曾作同樣申請及撤回
呈請人:佛山市钜能舞台设备有限公司,被申請清盤的公司: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呈請人今年2月曾作相同呈請,並於4月撤回,聆案官曾下令協興隆支付2萬元訟費。呈請人昨再作呈請。
協興隆是MIRROR紅館演唱會的分判商
男團MIRROR於2022年於紅館舉行的演唱會中,協興隆舞台工程是分判商之一,負責演唱會舞台的機械工程,包括懸吊系統,和升降台裝置等機械裝置以及維修保養和運作。惟演唱會進行期間發生墜屏幕事件,並有兩名舞蹈員,包括李啟言(阿Mo)嚴重受傷。
因墜屏幕事件認6傳票罰42萬
協興隆事後遭票控,公司早前承認6項傳票控罪,包括2項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2項沒有確保存放於處所的作業裝置式物質是安全的、1項沒有在24小時內將嚴重意外事件通知職業安全主任及1項沒有就意外發出通知罪,被判罰款42萬元。
案件編號:HCCW27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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