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建行亞洲及渣打銀行客戶經理受賄 一人收47萬美元泰達幣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中國建設銀行(亞洲)前客戶經理及渣打銀行前高級客戶經理,涉嫌串謀金融科技公司職員,使用多份虛假備用信用證及抵押函件,其中一人涉收賄價值逾47萬美元的加密貨幣「泰達幣」。
案件今日(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廉署經完成調查及按律政司進一步法律意見,加控其中一人貪污罪名,並修訂兩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控罪的內容。新增控罪指建行亞洲時任客戶經理涉嫌從該金融科技公司職員、一名中間人及其他人士收取價值逾47萬美元的加密貨幣,以認證該等虛假文書。案件稍後將轉介區域法院。
2人各被控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名
廉政公署公布,被告林俊賢(30歲)為中國建設銀行(亞洲)前客戶經理,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另一被告李嘉敏(34歲),為渣打銀行前高級客戶經理,與林俊賢各被控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名。
二人今日無須答辯,裁判官梁雅忻將案件押後至8月21日再提訊,以待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期間兩名被告均獲准保釋。
時任建行亞洲客戶經理涉受賄認證虛假文書
案件發生於2022年4月至2023年7月期間,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案發時,一間海外金融科技公司Vesttoo Limited營運一個數碼平台以進行保險相連證券交易。投資者進行交易時,必須提供由銀行發出的備用信用證或由銀行認可的抵押函件作為擔保。
控罪指,時任建行亞洲客戶經理林俊賢涉嫌從一名Vesttoo職員Udi Ginati、一名中間人溫焯麟及其他人士收賄,即價值逾47萬美元的加密貨幣「泰達幣」,以認證多份據稱由中國建設銀行簽發或認可的備用信用證和抵押函件,然而建行亞洲從來沒有簽發或認可該文件。
涉用逾90份虛假備用信用證及抵押函件
經修訂的串謀使用虛假文書控罪指,林俊賢涉嫌串謀該名Vesttoo職員、中間人及其他人士,使用據稱由建行簽發或認可的88份虛假備用信用證及兩份虛假抵押函件,意圖誘使他人接受它們為真文書。
李嘉敏則涉嫌串謀其他人士,使用據稱由渣打銀行簽發的4份虛假備用信用證,意圖誘使他人接受它們為真文書。
廉署表示,建行(亞洲)及渣打銀行(香港)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署理高級檢控官劉德澤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黃志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