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與大馬消費者聯合會簽協議 市民大馬遇消費糾紛可返港投訴

撰文:賴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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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消委會昨(12日)與大馬消費者聯合會簽訂合作協議書,建立兩地跨境訊息及投訴個案互通機制。香港市民如在馬來西亞與當地商戶發生消費糾紛,可於返港後向消委會投訴,消委會會將投訴資料轉至大馬消費者聯合會跟進。同樣大馬居民亦可向大馬消費者聯合會投訴本港商戶。消委會指,機制有助解決因言語不通、地域限制或司法管轄區不同等,而未能處理的消費糾紛。

香港消委會昨(12日)與大馬消費者聯合會簽訂合作協議書,建立兩地跨境訊息及投訴個案互通機制。(消委會提供)
香港市民日後如在馬來西亞與當地商戶發生消費糾紛,可於返港後跟消委會投訴,消委會再將投訴資料轉至大馬消費者聯合會跟進。(消委會提供)

消委會指,在獲投訴人同意後,可將投訴資料及相關文件送至大馬消費者聯合會,由對方聯絡相關商戶調解,再將結果轉達至本港消委會並通知投訴人。

消委會指,由2022年至2025年,共接獲15宗與港人在馬來西亞旅遊相關的投訴個案,近半與服務質素相關;而馬來西亞旅客在港旅遊相關的投訴,則有47宗,當中大約3成與營商手法有關,其次是關於延誤或沒有提供商品或服務,共有8宗。

消委會表示,互通機制有助解決因言語不通、地域限制或司法管轄區不同等,而未能處理的消費糾紛。(消委會提供)

消委會表示,互通機制有助解決因言語不通、地域限制或司法管轄區不同等,而未能處理的消費糾紛。目前香港消委會已跟韓國消費者院、日本國民生活中心、新加坡消費者協會以及泰國消費者委員會等消保組織簽訂相關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