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外勞|稱四份一僱主申請半年內多次交 孫玉菡:不妥當
勞工處昨日(17日)就「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公布4項措施,包括規定僱主在遞交計劃申請後的6個月內,不得再次提出申請、以及在優化計劃專題網頁新增網上投訴表格等。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18日)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上表示,根據過往數據,有四分之一的優化計劃申請是在半年內多次提交,他又透露曾有個案半年內提交6次申請,「我哋批到申請通常都要3個月,到佢請到外勞嚟香港又要另外3個月,有半年期嘅。即係半年左右個人先正式到香港,冇理由係半年之內多次咁申請」,故認為在半年內多次提交申請的做法不妥當。
外勞熱線接獲38宗投訴 飲食業佔比最高
針對僱主因聘請外勞而削減本地工人的情況,孫玉菡鼓勵受影響的本地工人要站出來,勞工處必定會進行跟進。他指,截至目前為止,今年透過電話投訴專線,已收到38宗相關的具名投訴,投訴增長最快時期在近半個月,皆因勞工處有主動找公會幫忙協調,找出受影響個案。他續指,38宗投訴個案中,佔比最高的是飲食業,有24宗,故勞工處會加強對飲食業的巡查。
就著「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勞工處昨日(17日)起實施4項加強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措施,其中包括在優化計劃專題網頁新增網上投訴表格。孫玉菡說,措施讓市民有多一個途徑投訴,但強調經網上投訴表格投訴需具名,皆因要具名才可追查下去,同時亦需對僱主公平。
四分之一優化計劃申請半年內多次提交 有個案半年內提交6次申請
「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的4項加強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措施亦包括,規定僱主在遞交計劃申請後的6個月內,不得再次提出申請。孫玉菡重申,不希望僱主在短時間內不斷提交相關申請。
他指,根據過往數據,有四分之一的優化計劃申請是在半年內多次提交;他又透露曾有個案半年內提交6次申請,即平均每月提交一次,「我哋批到申請通常都要3個月,到佢請到外勞嚟香港又要另外3個月,有半年期嘅。即係半年左右個人先正式到香港,冇理由係半年之內多次咁申請」,故認為做法不妥當。
聘外勞售貨員職缺實聘魚檔工人 孫玉菡:實名制填透明度
據《明報》今日(18日)報道,有工會幹事親自應徵標明屬零售業的售貨員職缺,見工時卻是聘請魚檔工人,認為屬資訊落差,影響就業配對。孫玉菡指,是次其中一個新的措施便是,僱主在通過輸入外勞前,要進行4個星期的本地招聘,勞工處會要求展示公司名稱,進一步填加透明度。
他補充,4個星期的本地招聘,旨在讓企業證明在未能聘請本地勞工的情況下,向勞工處申請外勞配額。他重申,有將招聘資訊發放予工會,通過工會的網絡讓本地工友應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