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堯指林卓廷等3人誹謗 需待非白衣人案上訴 誹謗訴訟押後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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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於2019年入稟控告郭榮鏗、林卓廷和毛孟靜誹謗,認為三人的言論意指何君堯和黑社會有關連。案件今(24日)在高等法院作案件管理會議時,何君堯申請把林卓廷於7.21非白衣人暴動案的定罪和判刑,加入案中。同時,林卓廷申請無限期押後誹謗案,以待他就非白衣人暴動案提出上訴。法官楊家雄批准兩項申請,因此把誹謗案無限期押後。

原告為何君堯,被告為郭榮鏗、林卓廷和毛孟靜。案件於2022年已獲法庭批准,設有陪審團審理。

何君堯於2019年7月21日曾在元朗出現。(網上圖片)
被告之一的林卓廷於2019年的7.21事件中被打傷。(資料圖片)
前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是被告之一。(資料圖片)

何君堯申請修改陳述申索書 ,並指依賴林卓廷於7.21非白衣人暴動案的裁決和判刑理由,以證明林卓廷在誹謗案中的言論屬惡意。法官認為,刑事案件的裁決和判刑理由,和何君堯誹謗案的案情相關,遂批准其申請。

此外,林卓廷亦就誹謗案中針對林的部份,申請無限期押後,以待他就7.21非白衣人暴動的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法官指,考慮本案仍屬案件管理階段,又指若林卓廷在刑期案上訴得直,便影響他在誹謗案的理據,因此批准其申請,把整宗誹謗案無限期押後。

案件編號:HCA199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