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間性交疑突變肛交 巴基斯坦男生否認雞姦14歲少女 案件開審
巴基斯坦裔男生初相識一名14歲少女,第二次見面便到天台性交,數天後再見面時,再到天台的梯間性交,惟男生涉嫌在未得女方同意下,突由性交改為肛交,少女覺痛叫停,男生即改回性交,然後先自行離開。少女事獨自離開時,乘地鐵因痛楚差點暈倒。社工知情後帶少女報警,男生涉向女生稱會付錢求撤案,若少女不肯會反指她報假案,少女沒有理會。男生否認雞姦及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等兩罪,案件今(25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被告賈思樂(KHAN Mohammad Zakir Shah),19歲,報稱學生。他被控於2023年6月30日,在銅鑼灣波斯富街一㨂大廈的天台,與X作出肛交,而在肛交時X對此並不同意。他亦被控於同年7月3日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向X送訊息,要求她撤回報案。
第二次見面相約在天台
控方案情指,X案發時14歲。於2023年6月18日,她透過朋友介紹認識被告,兩人其後透過Instagram聯絡。於第一次見面時,X告知被告她當時14歲。兩天後,兩人相約在灣仔一棟大廈的天台見面。在X同意下,兩人性交。
X覺被告當她性玩具感不快
於6月30日,被告發訊息再約X。兩人最終在銅鑼灣波斯富街一棟大廈的天台見面,並在梯間性交。X覺得被告視她為性玩具,感不快。兩人性交期間,X站起並面向牆,被告曾從背與X性交,期間被告突然改為肛交,X感到非常痛楚叫被告停止。被告亦有停並再與她性交。
X感痛楚乘地鐵差點暈倒
完事後,被告先行離開,X肛交後仍感痛楚,要躺下休息。她後來離開乘港鐵,X仍感痛楚,差點在港鐵內暈倒。
數天後,X把事件告知繼父,繼父遊說她報案。X起初擔心會催毀被告的一生,不願意報案。社工得知後,於7月4日帶X到警署。
若X不撤案會指X報假案
被告於7月3日晚,透過IG向X發訊息,問她有否聯絡警方,他又稱會付錢給X,以換取她撤回報案。若X不撤回報案,被告便會控告她報假案。X未有回覆被告。
被告已認與未成年女童發生性行為
被告被捕後,他在錄影會面中承認和X在案發日性交,但否認曾經肛交。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指,被告已承認2項和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
案件編號:HCCC30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