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院通便藥、化痰劑等「有需要時服用」藥物 7.3起最多只發8星期

撰文:石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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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醫院/急症室收費/公立醫院新收費/公立醫院輪候時間/公立醫院收費懶人包】醫院管理局今日(27日)公布將進一步優化藥物配發安排,指定藥物如獲處方為「有需要時服用」,病人會獲配發最多八個星期的藥物數量,新安排將於下月3日起推行。新措施下的指定藥物主要用於緩解偶發性不適症狀,包括通便藥、化痰劑、去瘀膏或止痛藥膏等。

醫院管理局今日(27日)公布將進一步優化藥物配發安排,指定藥物如獲處方為「有需要時服用」,病人會獲配發最多八個星期的藥物數量。(醫院管理局)
醫務衞生局及醫管局於3月25日公布明年1月1日起生效的新收費,每次藥量減至最多4星期。專科門診每項藥物20元,家庭醫學專科門診每項藥物收5元。(夏家朗攝)

醫管局總藥劑師崔俊明希望新安排有助進一步減少藥物浪費,他表示不少病人家中可能會囤積藥物,當中以「有需要時服用」藥物為主,新措施下的指定藥物主要是較容易出現過剩而浪費的藥物種類。

醫管局早前已推出第一階段配發藥物新措施,求診人士每次最多配發24個星期的藥物,如獲處方多於24個星期的藥物,會安排分期覆配。醫管局指今次屬第二階段措施,有關指定「有需要時服用」藥物名單會定期檢討並按需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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