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債主貼單張向「舊朋友夫婦」追數 泄個人資料 涉違起底罪被捕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30日)在新界區拘捕一名36歲中國籍女子,她涉嫌在未經一對夫婦同意下披露兩人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定。
公署指,被捕人士是男事主舊朋友,男事主今年3月向被捕人士借款,並透過即時通訊軟件發送自己的身份證照片及女事主的差餉通知書照片予被捕人士。
到5月,有人在社交媒體平台發布四條向兩名事主追討款項的訊息,並附上男事主身份證照片及差餉通知書照片。相若日子,也有人在事主居所外走廊牆上張貼多張追討款項單張,單張載有略去部份內容的男事主身份證照片,但其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及照片等個人資料仍被披露。
36歲中國籍女子今日在新界區被捕
公署指今日在新界區拘捕一名36歲中國籍女子,她涉嫌在未經一對夫婦的同意下披露兩人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
兩名事主是夫妻 男事主是被捕人士舊友 今年3月向被捕人士借錢
調查顯示,兩名事主是夫妻關係,被捕人士是男事主的舊朋友。男事主於今年3月向被捕人士借款,並透過即時通訊軟件發送自己的身份證照片及女事主的「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差餉通知書)照片予被捕人士。
男事主與被捕人士就還款安排糾紛
公署指,男事主與被捕人士其後就還款安排發生糾紛。今年5月上旬,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一個個人帳戶,先後發布了四條向兩名事主追討款項的訊息,並附上男事主的身份證照片及差餉通知書照片。從男事主的身份證照片可以看到他的中文姓名、英文姓名、中文姓名電碼、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性別及照片,而從差餉通知書照片則可看到女事主的英文姓名及地址。
相若日子,再有人在兩名事主居所外的走廊牆上張貼多張追討款項單張。該等單張載有略去部分內容的男事主香港身份證照片。但男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仍然包括他的中文姓名、英文姓名、中文姓名電碼、香港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性別及照片。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起底」屬嚴重罪行
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而身份證載有屬敏感的個人資料,在未經當事人的同意下隨意或故意披露或轉載其身份證副本,可以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港幣100萬元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