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油|所有依托咪酯類似物列為毒品 周五刊憲後生效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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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將在周五(18日)刊憲生效, 所有依托咪酯類似物,以及其他6種物質將列為法律規定的毒品。保安局發言人周三(16日)表示,非法使用依托咪酯及其類似物會成癮,嚴重損害健康。最近的科學分析顯示,某些依托咪酯類似物或被濫用。政府決心保障公眾安全,因此採取預防措施,加強對所有依托咪酯類似物的管制。

海關年初檢獲8公斤「依托咪酯」粉末,可製成超過2.4萬粒太空油毒品煙彈,總市值約840萬元。(林振華攝/資料圖片)

另有6種物質納入《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管制

《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提交立法會省覽, 將下列物質納入《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附表1的管制:

(一)所有依托咪酯類似物;及

(二)六種物質,即(i)N-吡咯烷基丙托尼秦;(ii)N-吡咯烷基美托尼秦;(iii)N-哌啶基依托尼秦;(iv)N-去乙基異丙托尼秦;(v)大麻酚六氫衍生物及其3-烷基同系物,包括六氫大麻酚(簡稱HHC);及(vi)卡立普多。

以上(二)提及的六種物質,是按照最新的國際管制制度被納入受管制,與「太空油毒品」無關。

警方4月在大角咀必發道搗破一個太空油毒品製毒中心,檢獲900毫升懷疑液態「依托咪酯」、281粒載有懷疑太空油毒品的煙彈、約17公升香味甘油,以及一批製毒工具。(林振華攝/資料圖片)

保安局:管有及服用最高可囚7年

保安局發言人稱,由周五開始,所有依托咪酯類似物,包括但不限於異丙帕酯、美托咪酯和丙帕酯,都將成為毒品。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及製造這些物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在違反《條例》下管有及服用這些毒品,最高可判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

發言人表示,立法和執法之外,政府亦制定了針對「太空油毒品」的預防教育和宣傳策略。政府將繼續與社區合作,採取針對性和創新的策略,打擊毒品相關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