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換網友女伴私密照 溜冰教練發放未成年前女友82裸照 判囚1年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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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冰教練爲想與網友交換對方女伴私密照,把拍下未成年前女友的色情影像發給網友,當中包括裸照,及前女友替他手淫等逾82張照片及1段影片等,從而自揭曾製作兒童色情物品。溜冰教練早前承認非禮等9罪,案件今(13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王證諭批評被告在前女友要求刪除私密照後,仍舊保留照片,更甚的是爲與陌生人交換私密照,自私自利地發布大量已分手女友的裸照,判他入獄12個月。

被告K.C.H.W.,27歲,承認兩項非禮、一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兩項制作兒童色情物品、一項發佈兒童色情物品和三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被告早前求情時透露,他在涉案後已辭任溜冰教練。

被告KCHW承認非禮、製作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等罪,被判囚1年。

專家指被告重犯機會屬中高等

王官判刑時指,心理專家認為被告雖無戀童癖或其他性偏差行為,但他年輕、鹵莽且有負面情緒,重犯機會屬中高等。本案部份控罪發生在10年前,被告當時16至19歲,他非禮小他兩歲的同班同學兼女友X,並製作X的色情物品。當時二人仍是情侶,事件亦在X同意下發生,被告沒有使用威嚇手段。

官斥被告自私自利地公開前女友私密影片

被告後來與X分手,儘管X不斷要求被告刪除她的私密照,被告仍然保管該些照片,直至他23歲。更甚的是,被告為與身份不詳的人交換女伴私密照,自私自利地發布大量前女友的私密影片,包括82張照片及4則影片,因而干犯後續控罪,案件嚴重程度高。考慮到被告認罪,加上所有控罪均源自同一背景,判他入獄12個月。

X與被告交往時未滿16歲

案情指,被告和X中三時為同班同學,曾交往接近一年,期間兩人曾進行親密行為並拍下過程。被告又曾在課室內掀起X上身校服,扯高她的胸圍後摸其胸部,又用電話拍攝她的赤裸上身。被告亦曾在家中摸X的胸、腰及臀部,並用電話拍下過程,亦要求X幫其手淫。

X相信照片已刪除故未有報警

及至2015年底,被告向X發送她的裙底照,X要求被告刪除照片。翌年X轉校,被告聲稱已刪除所有不雅照,X持續情緒受困,因信被告已刪除全部不雅照,故未報警。直至2020年8月,X獲舊校訓導主任告知,網上討論區流傳她的裸照及不雅照,共有209張照片及一段錄像。

被告房間內有3張X胸部的照片

被告翌月被捕,警方在其房內發現三張顯示X胸部的打印照片,又在其手提電話及USB裝置內發現X的不雅照,包括X的胸部、露出胸圍或內褲、手淫、口交等的照片或片段,均是在X未滿16歲時拍攝。被告警誡下稱見到有人在網上討論區邀請交換女伴的色情照片或影片。他想看別人女友的色情照,便將X的影像發予網友,但對方沒有發送任何私密照交換。

案件編號:DCCC 25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