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李家超指追責按事實及錯失嚴重度 絕對會考慮圍標刑事化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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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火災發生超過半年,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將於下周一(22日)至下周四(25日)進行第五輪共三場聽證會。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19日)稱,獨立委員會工作進度理想,他對委員會充滿信心,獨立委員會報告必定是政府的重要參考,並基於事實和整體考慮,決定最終改革方案。

追究責任方面,李家超認為過程及方法一定要公平公正,並非只基於個人喜好或偏見,而是按事實證據、錯失的嚴重程度,以及考慮相稱性以決定懲處。

針對圍標行為,李家超指相關不法分子也是「既得利益者」一部份,對於大律師公會及競爭事務委員會建議修例把圍標行為刑事李家超指:「我絕對會考慮,而在追究責任時,刑事責任也是第一項會追究的。」

2026年6月15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資料圖片/林彥迅攝)

李家超在接受電子傳媒圍訪時提到宏福苑大火事宜,大火後,李家超去年十二月成立獨立委員會,目標是於落實運作起9個月內完成工作。李家超在無綫新聞訪問指,對委員會有信心,強調待他們提交報告後,必定按事實證據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競委會主席翟紹唐早前建議將針對圍標部份的《競爭條例》刑事化,李家超回應指會積極考慮亦認同方向是正確,而除了法律方面,他相信有新法律處理圍標或違規問題,還會做系統性改革:「獨立委員會的建議,是我考慮系統改革的主要部份。」

大埔宏福苑火災發生超過半年,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將於下周一(22日)至下周四(25日)進行第五輪共三場聽證會。圖為2026年4月1日,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成員陳健波、歐陽伯權離開會場。(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李家超批評圍標行為是「既得利益者」一部份 必須打擊

在《星島日報》訪問中,李家超批評涉及圍標行為的不法分子是「既得利益者」一部份,形同「將他們(不法分子)的利益,建立在市民的金錢、危險之上」,必須打擊。對於圍標刑事化,李家超表示持正面態度,指刑事化是把權力及懲罰力度加大,保障市民利益,「我絕對會考慮,而在追究責任時,刑事責任也是第一項會追究的。」

大埔宏福苑火災發生超過半年,八幢大廈的居民早前曾上樓執拾。(資料圖片/黃學潤攝)

宏福苑大火追責不能基於個人喜好 李家超:重中之重是追究刑事責任

追究宏福苑大火責任方面,李家超在香港電台訪問認為過程及方法一定要公平公正,並非只基於個人喜好或偏見,而是按事實證據、錯失的嚴重程度,以及考慮相稱性以決定懲處,而追究責任的重中之重是追究刑事責任。

競爭事務委員會今年3月25日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向6間業務實體及12名人士展開法律程序。
競爭事務委員會3月25日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涉及一個樓宇維修工程圍標集團,涉及的11個屋苑包括去年11月26日發生五級大火的大埔宏福苑。圖為宏福苑大火前的原貌(資料圖片/廖雁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