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跨部門專組料煙頭為火源 平台堆可燃物致熱力幾何級蔓延
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聽證會今日(22日)繼續進行。跨部門調查專組副組長、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南)林建軍出庭作供,稱較準確的起火時間是當日下午2時40分,但消防處11分鐘後才收到首個報案。如果消防員提早數分鐘出動,有機會撲滅火警。專組料當日有煙頭引燃雜物,又指平台有大量易燃物才是導致火勢「幾何級」蔓延的主要原因。
料煙頭點燃可雜物 報案時間較起火遲約11分鐘
根據宏昌閣2102室居民孫仕香的證供,指鄰居早在下午2時30分已拍門指聞到煙味。林建軍表示,專組認為下午2時40分是較準確的起火時間,這比棚架工人所述的2時45分還要早,而消防處在下午2時51分才收到首個報案。
杜淦堃問及,若消防處提早於2時45分收到999求助,早數分鐘的關係會否對大局有很大影響。林建軍說如果火勢仍在一樓「悶燒」,消防員早點到場可以滅火。專組初步相信是煙頭引燃平台上的雜物,積聚過多熱量,再遇到可燃物而加速燃燒。林形容,最後數分鐘的火勢發展極其迅速,由4樓蔓延至8樓只需2分鐘,1分鐘後更蔓延至整幢大樓,形容是「倍數幾何熱力累積,而非線性。」
如非平台有大量可燃物,火勢未必發展得這麼快。
濃煙由生口進入大廈 是否有兩道門影響不大
杜淦堃在聽證會上指出,宏福苑作為居屋雖不受《建築物條例》規管,但房屋委員會當年的設計有參照當時的法律條文和守則。根據專家於6月15日提交的專家報告,現行守則要求走廊和樓梯之間必須設有門廊,即要經過兩道門才能到達樓梯,惟宏福苑走廊到樓梯之間僅得一道門。杜引述專家報告指,雖然當時濃煙是由「生口」滲入,在該特定情況下一道門或兩道門的影響分別不大,但若濃煙並非由生口進入,兩道門的設計在防火上確實具備重要意義。
林建軍對此表示同意。但他補充,宏福苑是根據1976年的《走火通道守則》建成,以當年的設計而言是完全符合標準,專組未有特別追問背後是根據甚麼特定守則。
個別單位改動 在這次火警沒太大差異
杜淦堃又關注大廈光井位於廚房旁,火勢往往經廚房進入單位,查問專組有否研究居民改動廚房門對耐火性能的影響。林建軍回應指,專組已向每幢大廈拍攝照片,但個別單位的改動並非今次調查的主要目標。林強調,不論單位有無改動廚房門,在今次火警中似乎沒有太大差異,因為火警不單是從廚房進入,而是多方面的,「無論生口或大量燃燒物放在光井,是導致火警的更主要原因。」
就大廈窗戶的耐火設計,杜淦堃提到宏福苑樓梯的玻璃並無耐火要求。林建軍確認當年未有寫明耐火指標,但大廈採用的是鋼線玻璃設計,即使被大火燒毀,玻璃亦不會跌落,會有鋼線吊住。杜續指,調查見到有大堂窗戶開窗透氣,林確認此做法合規。
杜淦堃提及大廈目前的工程需要更換具耐火性能的玻璃窗,林建軍確認,現時除了每5層的「生口」外,其他窗戶已悉數改成防火窗。杜追問,除了消防員主動打破窗戶散熱外,其他耐火窗有否受到破壞?林建軍表示以專組所知並沒有,又指當日消防員若無法向前推進,而低層火勢已熄滅時,便會打破或打開窗戶散熱;由於防火玻璃無法直接打開,消防員只能將其打破讓空氣流通,以提升火場視野。
大火於下午3時20分至4時04分期間,進一步蔓延至宏盛、宏新、宏道、宏仁及宏建閣。杜淦堃指出,有相片顯示宏盛閣及建新閣在更早時間已經出現火種,質問消防處在定義上,蔓延的標準是甚麼。林建軍解釋,現場充斥不同資訊,專組是揀選實際出現火舌的時間為準。林指當日吹東至東南風,現場有火舌飄揚,部分火舌雖飄至棚網,但隨後熄滅,故未有列入火警危險。他強調,報告是就整體前線救援的說法來作出「蔓延」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