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跨部門專組料煙頭為火源 平台堆可燃物致熱力幾何級蔓延

撰文:任葆穎 陳萃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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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聽證會今日(22日)繼續進行。跨部門調查專組副組長、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南)林建軍出庭作供,稱較準確的起火時間是當日下午2時40分,但消防處11分鐘後才收到首個報案。如果消防員提早數分鐘出動,有機會撲滅火警。專組料當日有煙頭引燃雜物,又指平台有大量易燃物才是導致火勢「幾何級」蔓延的主要原因。

(左起)政府委任的消防工程專家兼城大建築學及土木工程學系建築工程講座教授袁國傑、跨部門調查專組副組長兼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南)林建軍出席6月22日聽證會。(湯致遠攝)

料煙頭點燃可雜物 報案時間較起火遲約11分鐘

根據宏昌閣2102室居民孫仕香的證供,指鄰居早在下午2時30分已拍門指聞到煙味。林建軍表示,專組認為下午2時40分是較準確的起火時間,這比棚架工人所述的2時45分還要早,而消防處在下午2時51分才收到首個報案。

杜淦堃問及,若消防處提早於2時45分收到999求助,早數分鐘的關係會否對大局有很大影響。林建軍說如果火勢仍在一樓「悶燒」,消防員早點到場可以滅火。專組初步相信是煙頭引燃平台上的雜物,積聚過多熱量,再遇到可燃物而加速燃燒。林形容,最後數分鐘的火勢發展極其迅速,由4樓蔓延至8樓只需2分鐘,1分鐘後更蔓延至整幢大樓,形容是「倍數幾何熱力累積,而非線性。」

如非平台有大量可燃物,火勢未必發展得這麼快。
跨部門調查專組副組長、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南)林建軍
宏福苑11月26日發生五級火,外牆棚網燒燬後,可見牆上有不少發泡膠。(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濃煙由生口進入大廈 是否有兩道門影響不大

杜淦堃在聽證會上指出,宏福苑作為居屋雖不受《建築物條例》規管,但房屋委員會當年的設計有參照當時的法律條文和守則。根據專家於6月15日提交的專家報告,現行守則要求走廊和樓梯之間必須設有門廊,即要經過兩道門才能到達樓梯,惟宏福苑走廊到樓梯之間僅得一道門。杜引述專家報告指,雖然當時濃煙是由「生口」滲入,在該特定情況下一道門或兩道門的影響分別不大,但若濃煙並非由生口進入,兩道門的設計在防火上確實具備重要意義。

林建軍對此表示同意。但他補充,宏福苑是根據1976年的《走火通道守則》建成,以當年的設計而言是完全符合標準,專組未有特別追問背後是根據甚麼特定守則。

陸啟康指委員會已取得100萬份檔案,對各方角色和責任已有足夠資訊,有信心作出結論。(資料圖片/黃學潤攝)

個別單位改動 在這次火警沒太大差異

杜淦堃又關注大廈光井位於廚房旁,火勢往往經廚房進入單位,查問專組有否研究居民改動廚房門對耐火性能的影響。林建軍回應指,專組已向每幢大廈拍攝照片,但個別單位的改動並非今次調查的主要目標。林強調,不論單位有無改動廚房門,在今次火警中似乎沒有太大差異,因為火警不單是從廚房進入,而是多方面的,「無論生口或大量燃燒物放在光井,是導致火警的更主要原因。」

就大廈窗戶的耐火設計,杜淦堃提到宏福苑樓梯的玻璃並無耐火要求。林建軍確認當年未有寫明耐火指標,但大廈採用的是鋼線玻璃設計,即使被大火燒毀,玻璃亦不會跌落,會有鋼線吊住。杜續指,調查見到有大堂窗戶開窗透氣,林確認此做法合規。

獨立委員會首席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資料圖片/黃偉民攝)

杜淦堃提及大廈目前的工程需要更換具耐火性能的玻璃窗,林建軍確認,現時除了每5層的「生口」外,其他窗戶已悉數改成防火窗。杜追問,除了消防員主動打破窗戶散熱外,其他耐火窗有否受到破壞?林建軍表示以專組所知並沒有,又指當日消防員若無法向前推進,而低層火勢已熄滅時,便會打破或打開窗戶散熱;由於防火玻璃無法直接打開,消防員只能將其打破讓空氣流通,以提升火場視野。

第五輪聽證會,聽取分別由政府及委員會委聘的專家關於起火和火勢迅速蔓延等事宜的口述證供。圖為5月27日,大埔宏福苑大火受災居民再上樓執拾的屋苑外貌。(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大火於下午3時20分至4時04分期間,進一步蔓延至宏盛、宏新、宏道、宏仁及宏建閣。杜淦堃指出,有相片顯示宏盛閣及建新閣在更早時間已經出現火種,質問消防處在定義上,蔓延的標準是甚麼。林建軍解釋,現場充斥不同資訊,專組是揀選實際出現火舌的時間為準。林指當日吹東至東南風,現場有火舌飄揚,部分火舌雖飄至棚網,但隨後熄滅,故未有列入火警危險。他強調,報告是就整體前線救援的說法來作出「蔓延」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