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戴港盛與女子涉超市盜竊 女友人認罪罰款6千 官籲帶眼識人
西醫戴港盛涉與一名女友人在將軍澳新都城逛超市,偷取電動牙刷、南瓜、牛油果等貨品近2900元。案件(KTCC 1359/2026)今(24日)在觀塘法院再提訊,女被告認罪,並稱非常自責和後悔,裁判官劉淑嫻指貨品都被起回,判她罰款6000元,並勸告她要:「帶眼識人。」
西醫戴港盛除該罪外,另涉一項同一地點的盜竊罪,他的案件押後至11月3日再提訊,以讓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
兩被告同被控一項盜竊罪 只有女被告認罪
男被告戴港盛,80歲,退休,及女被告李娟,64歲,無業。兩人同被控於2026年3月4日,在將軍澳新都城中心2期生活創庫,偷竊4枝電動牙刷、9盒魚、1個南瓜、1包能量穀物、1盒朱古力、1個蜜瓜、1罐泡菜、4盒乳酪、3枝牛奶、2盒雞蛋、2盒雞肉、1罐躍頭食品、2盒雪糕、1盒扇貝及3個牛油果,總價值港幣2894.9元。李承認這項控罪。
戴另被控一項涉逾1800元盜竊罪
戴另單獨被控另一盜竊罪,指他於同月2日,在同一地點,盜竊一架橙色購物車、2盒士多啤梨、2盒金柑、一盒三文魚刺身、一盒海膽刺身、一盒壽司、2盒鰻魚及一盒鯪魚肉,總價值1868.5元。
警員在超市巡邏時發現
李承認的案情指,警員在今年3月4日,到案發的超市巡邏時,看到被告與另一人先後將控罪所列貨品,放入紫色手拉車及粉紅色袋,並在未付款下離開,該些貨品價格2894.9元。2人被捕後保持緘默。
官稱判刑時考慮失物全數被起回
李的律師求情指,李十多年前喪偶,子女已成年,李依靠積蓄為生,案發後非常自責和後悔。劉官指涉案物品價值不少,考慮到失物全數起回,判她罰款6000元,並勸她「帶眼識人」,不要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