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麗醫院電梯屢出問題 工程師不當發安全證書 判社服令160小時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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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麗醫院新大樓的升降機自去年11月起分階段啟用,及後多次發生故障。據報事件涉井道歪斜問題,導致升降機無法妥善安裝,或要更換升降機款。涉案註冊升降機工程師早前被機電署票控「不當地發出安全證書」等兩罪。他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案件(ESS25361-25362/2025)今(2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暫委裁判官何子俊判刑時指,本案的嚴重性不容忽視,案件涉及公眾利益及安全,社會依賴工程師的專業為升降機安全把關,涉案的更是醫院升降機,使用者包括病人及探訪人士,令本案更具嚴重性。

官斥被告身為經驗豐富的專業工程師,在過程中未有應有的謹慎,考慮本案不涉及個人利益,被告有悔意亦願意承擔責任,遂採納報告建議,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羅永齊被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陳蓉攝)
瑪麗醫院「臨牀大樓1」的升降機屢出問題。(羅敏妍攝)
瑪麗醫院「臨牀大樓1」的升降機屢出問題。(羅敏妍攝)
瑪麗醫院「臨牀大樓1」的升降機屢出問題。(羅敏妍攝)

被告去年已遭機電署票控

根據控罪書資料,被告羅永齊,54歲,於2025年11月遭機電署票控兩罪,包括:交出理應知道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文件,以充作遵從根據本條例對其施加的要求,及註冊升降機工程師進行檢驗後認為升降機或其任何相聯設備或機械的設計及構造,並非屬良好,或並非處於安全操作狀況,發出安全證書。他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1 月24日,在瑪麗醫院臨床大樓1內之L-3號升降機,理應知該升降機的安全證書,及電動升降機檢報告屬虛假或誤導,但仍充作已遵從條例所施加的要求。他另被指明知該升降機未符條例所定條件,即升降機及其相關機械的設計及構造非屬良好,或並非處於安全操作狀況,仍發出安全證書。

辯方指案情非最嚴重的一類

辯方求情指,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正面,案情亦非最嚴重的一類,望法庭考慮本案對其專業資格及工作的影響,可考慮判處較低時數。

機電署發現4組缺口非自然損耗

暫委裁判官何子俊判刑時指,本案的嚴重性不容忽視,案件涉及公眾利益及安全,工程師有其法律責任。機電署很可能基於其專業判斷發出安全證書,涉案4組缺口次非自然損耗,長遠而言會直接影響升降機的安全運作。

官指醫院升降機使用者包括病人訪客

官稱,涉案的是醫院升降機,使用者包括病人及探訪人士,令本案更具嚴重性。官引述辯方求情指,該升降機運作暢順,未有即時危險,案件源於與承辦商及同事的溝通不足,大意低估法律後果及安全隱患。

斥被告25年經驗未盡謹慎責任

官斥,被告從事該專業25年,他身為經驗豐富的專業工程師,在過程中未盡應有謹慎及責任,社會依賴工程師的專業為升降機安全把關。此外,被告在審訊後被定罪,考慮本案不涉及個人利益,被告過往記錄良好,涉案升降機亦運作暢順,沒有即時危險,被告有悔意亦願意承擔責任,遂採納報告建議,就兩罪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臨牀大樓28電梯24部屢次發生故障

瑪麗醫院新大樓「臨牀大樓1」,去年11月起分階段投入運作,惟院內28部升降機中,有24部在保養期內接連發生故障,包括起動停頓不順,甚至無法正常開門。建築署調查後發現,部分裝置,包括電路板及感測器破損,且涉案升降機井道外牆尺寸出現偏差,導致安裝難度倍增;建築署隨後已暫停涉事承建商及分判商參與工務工程的投標資格,並承擔相關執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