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智會助理5姦智障女院友 官斥毫無悔意極可鄙 囚13年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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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智會前男助理舍監涉五度強姦輕度智障女院友案,案情並揭在事主床單上有被告精液。男助理舍監早前在審訊解釋,因穿短褲及流汗,最終被陪審團裁定5項強姦罪成,案件(HCCC277/2025)今(14日)在高等法院判刑。

法官游德康判刑時指,事主是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被告利用事主渴望關懷的心理犯案,行為違反誠信,亦是有預謀及重覆犯案。在自辯時對精液留在事主床上的解釋,更是荒謬絕倫,斥其浪費法庭及陪審團時間,行為令人極可鄙、厭惡及震驚,沒有任何報告顯示他有悔意,判囚13年。

被告宗培基(被起訴時38歲,助理舍監)被控5項強姦罪。控罪指,他於2024年7月13日至8月9日間,在大埔的某宿舍五度強姦X。

警方在被告辦公室儲物櫃內搜出潤滑劑及避孕套,被告曾解釋是下班時用的。(陳蓉攝)
被告宗培基在高等法院被判囚13年。(葉志明攝)

事主X被評估為輕度弱

案情指,事主X在2002年出生,現年23歲,智商約相當9歲8個月大的孩童。在事主4歲時,她被察覺有發展遲緩,其後評估為輕度弱智。

被告接觸X兩個月後被宿舍揭發疑性侵

事主居住在大埔的宿舍。自2024年,被告成為該宿舍的助理舍監。事主視被告為朋友,會稱之為「基Sir」,二人會閒聊及一起玩賽車遊戲,被告亦會請她吃棉花糖。然而被告在6月起與X 接觸,惟不足兩個月後,宿舍已就案件報警。

被告儲物櫃內有潤滑劑及避孕套

控方指,警方曾搜查被告的儲物櫃,發現內有兩支潤滑劑、一盒及9個未開封的避孕套。此外,櫃內亦有用於男士生殖器的噴劑;法證另檢取了X的床單化驗,上面有被告精液及事主的DNA。

閉路電視拍到被告多次帶X入男職員房

警方曾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在被告上班時段內,曾四次帶X進入男職員房,以及一次進入X的房間,但兩個房間內均沒有任何閉路電視。事主曾在錄影會面中指出,被告曾五度強姦她,過程中她有表達感不適。

X曾叫唔好 被告叫她細聲啲

事主又提及,在2024年7月13至8月9日間,X曾應被告要求進入房間,被告會鎖上房間及脫去二人的衣服,並從背包中取出包裝為藍色的避孕套,並用「小便嗰到」插入其下體,令她感到痛及不適。X曾叫「唔好」,但被告只要求她「細聲啲」。被告其後會脫下避孕套,並在事主肚上射精。完事後,被告會用紙巾幫她清潔

X形容被告動作似跑步全身都郁

事主表示,同類型的事件曾五度發生,其中一次被告沒有戴上避孕套。她形容,被告在案發時「瞓住係個櫃度」,其動作「好似跑步咁,全身都郁嘅」,會把安全套「箍喺小便嗰度」,及後其下體「成條紅咗」。當時她感到害怕。

被告解釋穿短褲及流汗疑因此在X床單留精液

被告早前出庭自辯,就事主床單上有其精液。他解釋,當天曾經穿著短褲,坐在事主的床上,而且流了很多汗,而事主的睡床正好在冷氣下,因此他坐下等事主平復,並否認曾經在房內脫褲及射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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