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例寵物無飯食、剪尾剪耳屬犯法 團體憂無增加罰則欠阻嚇

撰文:黃金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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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建議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包括引入「謹慎責任」,要求飼主妥善照顧動物的福利。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麥志豪今日(21日)表示,大方向同意政府提出的建議,並欣賞政府將灰色、含糊的事情清晰說出,包括定立「不合宜放生」等;而他亦相信引入「謹慎責任」可遏止虐待動物情況。
然而他認為,現時政府文件中未有提及增加罰則,擔心未能提高阻嚇性,「希望最後唔係咁樣」。

政府早前建議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包括引入「謹慎責任」,要求飼主妥善照顧動物的福利。(資料圖片)

麥志豪今日於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中表示,欣賞政府在建議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中,將灰色、含糊的事情清晰說出,特別是引入「謹慎責任」條款。他解釋,「謹慎責任」列明飼主如沒有為動物提供適當空間、食物等違反天性的行為已屬違法,有別於以往「做啲咩先犯法」,為進步的概念,相信引入可遏止虐待動物情況。

剪尾、剪耳屬罪行

麥又指,動物福利同人喜好或有衝突,如普遍貴婦狗會被剪尾,而建議修訂中亦訂明剪尾、剪耳等為有罪。然而他表示,為動物剪耳通常為愛護動物協會、義工機構等辨識已進行絕育手術的流浪動物,故建議將剪耳剔出條例外。

而在罰則方面,麥志豪指有政府文件提出最高判處監禁3年同西方社會相若,反而沒有提到增加罰則,因此他擔心未能提高阻嚇性。

麥志豪表示,大方向同意政府提出的建議,並欣賞政府將灰色、含糊的事情清晰說出。(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