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長被凍結財產 另開戶收長俸及津貼 認違令處理44萬候判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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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長因涉洗黑錢,被法庭發出限制令不許處理財產,惟他即另開戶口收取長俸及老人津貼,並動用逾44萬元,從而被控違反該限制令,他今(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求情時稱動用款項主要用作支付律師費等,又稱他不知道可向法庭申請使用部份金錢才會犯案,而涉案款項亦與洗黑錢無關。法官把案押後至本月22日判刑,被告期間需還柙。

被告蘇永耀(73歲,退休人士),承認一項明知而在違反限制令的情況下處理任何可變現財產罪,指他在2018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2日期間,在明知違反高等法院限制令(編號HCCP 220/2018),處理他名下於創興銀行的戶口,涉逾44.2萬港元的存款。

以為只在使用未來的金錢

辯方求情指,涉案戶口的款項與犯罪得益無關,被告提取戶口中的錢,主要是用以支付律師費,及償還予協助付律師費的家人等。律師又指,若被告知道能向高院申請取用凍結戶口的款項,便不會發生本案,他以為這只是使用他未來的金錢。此外,被告早前被診斷其血管有腫瘤,將要接受手術。

涉處理外圍賭注被凍結資產

案情指,被告因涉處理非法外圍賭注,被警方調查,律政司於2018年4月於高院申請得限制令,禁止被告處理名下資產。惟被告在一個受限制的戶口中,收受長俸及老人津貼。

被告於2019年外圍賭注案被定罪及判刑後,控方向法庭申請充公其犯罪得益,警方預備資料時,發現被告領取長俸的戶口只有400多港元結餘,因而察覺有異。經調查後發現,被告在法庭發出限制令後,在創興銀行開設戶口,並自2018年8月起,改用該戶口收取長俸及老人津貼。涉案戶口在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間,有多筆款項合共逾44萬港元被提取。

案件編號:DCCC 16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