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保鑣涉槍殺姨舅 控方專家指被告判斷力正常 擔心轉倉曾吞牙刷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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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保鑣涉因分家產問題而槍擊姨舅造成兩死兩傷案續審。今日(9日)由控方傳召精神科醫生作供,其報告指被告未有對槍擊事件感罪疚或自責,被告亦透露她原本可以向三姨補槍,但留意到三姨事發時撲向四舅,認為三姨不顧自己安危,表現出對家人的愛,為之動容,最後決定不補槍,故認為被告的神智、判斷力、決策力均正常。報告又透露,被告曾懷疑懲教職員想偷偷將她轉倉,曾吞下牙刷欲留在小欖,並想服刑數年後出獄讀建築。

未有出現抑鬱幻覺等症狀

精神科醫生雷聲響是代表控方的專家,雷曾為女被告詹心桀(46歲)撰寫3份精神科報告,內容提及被告不太願意講及她個人的事,被告事發後有在意別人的目光,及傳媒如何報道事件。她亦害怕面對長時間監禁,在小欖拘留期間,未有出現抑鬱、幻覺、精神分裂等症狀。

雷醫生在報告指,被告原認為來港後可改善生活,成為專業人士,但卻未能入讀本地大學,也無法負擔到海外升學,她感到自卑及不安。

案發經過及主要證人供詞。(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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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與嚴重抑鬱不脗合

雷在報告續分析,被告的情況與嚴重抑鬱症不脗合,亦未察覺她事後感到罪疚或自責,認為被告事發時的心理情況未受影響,而被告從未提及聽到任何聲音。還押期間,亦因為不想被轉往大欖監獄,但又懷疑懲教想偷偷將她轉倉,於是吞下牙刷以留在小欖,或可在數年後出獄,繼續就讀建築課程。

見三姨撲向四舅動容

報告又提到,被告稱當時留意到三姨撲向四舅,她稱原本可以補槍,但認為三姨不顧自己安危,表現出對家人的愛,被告為之動容,於是決定不補槍。報告指出,自行服毒不屬疾病,被告亦沒對毒品出現依賴性,她留意到三姨撲向四舅一事,顯視出她神智、判斷力、決策力等正常。

被告詹心桀(46歲)被控在2018年6月26日謀殺其二姨詹少芬(80歲)、四舅父詹鎮基(62歲),並在同日射擊其二舅父詹前駒(事發時72歲)、三姨詹小慧(事發時60歲),意圖致他們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編號:HCCC27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