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廖子文擬就藏油案認罪 鄭子豪則否認控罪明年5月審

撰文:陳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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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港人去年在中國水被捕,早前已被送返香港的鄭子豪和廖子文,涉與現時仍在內地服刑的鄧棨然及另外兩人在灣仔管有汽油等物品,被控縱火等罪,案件今(20日)在區域法院提堂,鄭透過代表律師表示將否認控罪,並會和同案另兩名被告受審,案件排期明年5月16日開審。鄭沒有保釋申釋,須還押候訊;至於同案被告廖子文,則擬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的交替控罪,縱火罪則存檔法庭不予起訴,他將於開審當天答辯。

5名被告:鄧棨然(31歲,推銷員)、鄭進(32歲,時裝設計師)、鄭子豪(18歲,港鐵技術員見習生)、李威龍(26歲,廚師)及廖子文(18歲,學生)。鄧仍在內地服刑。

他們共被控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指他們於2019年9月在港,串謀他人無合法辯解用火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以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他們面臨的交替控罪則為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指他們於同年9月30日在灣仔駱克道金樂大廈一個單位內,管有玻璃樽、汽油和打火機油等。

代表鄭子豪的律師表示鄭打算不認罪,他將連同早前稱會否認控罪的兩名被告,即鄭進和李威龍一同受審,料審期需時12天,明年4月19日將進行審前覆核。身穿白色T裇到庭應訊的鄭子豪向旁聽人士點頭和揮手,沒有保釋申請,須還押候訊。

案件編號:DCCC 32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