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五方案處理公務員合作社重建 劃一補地價、豁免印花稅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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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去年在九龍城區啟動兩個公務員建屋合作社(合作社)樓宇重建試點項目,分別為盛德街/馬頭涌道發展項目(盛德街項目),以及靠背壟道/浙江街發展計劃(靠背壟道項目),其中盛德街項目重建後,可提供約640個單位,比目前約150個單位增加3倍多。
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今日(1日)發表網誌,指市建局開創五項措施處理合作社樓宇重建,為業主制定「合情、合理」收購方案,當中包括首設「劃一補地價呎價」方案,以項目最低補地價劃一計算;市建局亦彈性安排「大家庭」單位購買兩個單位,以減低「分戶」影響;豁免未補地價業的相關行政費、額外印花稅等。

韋志成表示,盛德街項目內的馬頭角建屋合作社完成散社程序,全部社員已在今年6月簽署樓契,成為「未補地價業主」。(韋志成網誌圖片)

韋志成在網誌指出,過去一年市建局與多個政府政策局和不同政府部門,在散社、補回地價、支付印花稅、補償方案等事宜,召開了20多次跨部門會議,在市建局的參與和協調下,就收購方案提出五項新措施。

第一,由於申請補地價單位的位置、樓層、座向及景觀等因素會影響所需支付的補價,以盛德街項目為例,由於樓宇欠缺升降機,低層單位的價值較高層單位為高,補價金額亦會較多,粗略計算可以相差超過三成。

以最低補地價呎價計算全部單位需支付金額

因此,市建局首設「劃一補地價呎價」,以整個項目內獲評估為最低的每平方呎補地價,劃一作為適用於項目內所有單位需支付的每平方呎補價,相關差額將由市建局支付。

「分支家庭」可購兩個安置單位

第二,合作社樓宇單位的面積一般超過800呎,最大單位1,600呎,不少家庭已經是「三代同堂」、甚至是「四代同堂」。在新單位重置方案下,合資格前社員自住家庭,如涉及「分支家庭」,他們在接受市建局的收購建議後,可購買最多兩個安置單位。

而在選擇安置單位的類別時亦具彈性,可購買兩個專屬安置屋邨的資助出售單位、或一個資助出售單位和一個煥然壹居單位等不同組合,減低重建對需要「分戶」家庭的影響。

第三,未補地價業主可以獲政府豁免在補地價時原需要支付的5萬多元行政費;前社員從法團取得業權所涉及的從價印花稅,以及業主因為將業權轉售予市建局所涉及的額外印花稅,合計約數10萬元甚至超過100萬元的稅項,亦不用繳付。

專責小組協助聯絡海外業主散社

第四,為了縮短「散社」程序,市建局特別委派專責小組和委託有散社經驗的律師行為法律顧問,提供免費法律支援服務。在盛德街項目9個合作社中,原本餘下一個涉及12個單位的合作社仍未解散,當中有3名社員已移居海外。市建局和法律顧問逐一聯絡9名在香港的社員,再越洋與餘下3個社員聯絡,協助召開會議,議決散社,最終只需花約一年的時間便完成散社及取回業權的程序,較自行散社縮短了18個月。

第五,在土地補價金額方面,市建局促成政府檢視合作社社員繳付土地補價的評估基礎。由去年6月起,以合作社舊樓的「現有用途土地價值」作為評估合資格個案補地價金額的基礎,相較以往以「土地重建後價值」作為評估基礎的金額,減少了四成甚至五成。

韋志成指,希望上述方案出爐後,盛德街項目的合作社單位業主,稍後收到市建局收購和補償方案後,了解到目前方案在「合情、合理」原則上,已平衡居民的需要和公共資源的有效運用,體會市建局的誠意和努力,接納收購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