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精簡建築上蓋面積審批 由屋宇署統一計算 8.23生效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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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於2018年成立「精簡發展管制督導小組」,研究精簡各部門的審批流程。屋宇署、地政總署,及規劃署發出聯合指引,將由屋宇署負責統一計算建築物上蓋面積,而新批的地契將不會加入建築物上蓋面積限制。新指引將於8月23日起生效。

屋宇署、地政總署,及規劃署精簡建築上蓋面積審批。(資料圖片)

屋宇署、地政總署,及規劃署過往就建築物上蓋面積有不同規定。根據屋宇署、地政總署,及規劃署最新發出聯合指引,日後將由屋宇署負責統一計算建築物上蓋面積,而規劃署、地政總署於審批上蓋面積時會採用屋宇署的計算結果。

新批地契不加入上蓋面積限制

而新批的地契將不會加入建築物上蓋面積限制,若有特殊情況需要加入限制,地政總署亦會跟從屋宇署的計算結果。舊有地契持有人可以申請移除有關涉及上蓋面積的限制,不過申請人需要補地價及繳付行政費用。新指引將於8月23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