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堂猝亡死因 事主母稱兒子曾在校內暈倒 不知子有上體育課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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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患有心臟病的中四男生,前年3月在校上體育課期間,突然不適暈倒,送院搶救不治。死因庭今(25日)就其死因作研訊,男生的母親供稱,她曾在其子的「學童健康狀況調查表」中,提及其子有心臟問題,不能進行劇烈運動,但不清楚為何其子一直有上體育課,甚至在運動會參加400米跑步比賽。其母亦提到,由於她不太會繁體字,其子交學校的健康調查表,都是由她讀出,其子自行填寫及代她簽名。

死者肖葉濤,(19歲,中四學生),肖於前年3月18日在城門谷公園上體育堂跑步期間,數分鐘後突感不適暈倒,送院搶救不治。死因裁判官何俊堯連同五名陪審員處理,料需研訊5天,肖生前就讀的呂明才中學列為有利害關係的一方,並由大律師譚俊傑代表。

肖在2018年上體育課時曾暈倒

肖的母親林梅金供稱,肖於2000年在福建出生,她與丈夫離婚後,肖於2017年6月來港,並在呂明才中學就讀中三。她指肖身體一向都很好,直至2018年6月,肖在學校上體育課時倒地送院,並在仁濟醫院住了3天,醫生指肖的心臟可能有問題,寫了一封轉介信給肖到私家醫院作詳細檢查,並開了很多藥給肖。肖母稱,由於她的廣東話不太好,不知道該些藥物具體用處是什麼。肖住院期間,肖就讀學校的校長亦曾到醫院探望。

死者肖葉濤的母親林梅金稱,其子交學校的健康申報表,都是其子填寫的。(劉安琪攝)

肖自行填寫健康調查表

肖升讀中四的新學年初,校方曾派發一張學童健康狀況調查表,肖自行填寫表格,在有沒有到醫院進行過手術一欄劃了剔,並交由繼父簽署。後來,校方知道肖曾在上課期間暈倒送院,遂要求肖進一步補充。在補交的調查中,寫道肖有先天心臟疾病、呼吸有些困難、心臟疼等問題,及不能做劇烈運動。

肖升中四後曾在上課期間暈倒

肖母稱,由於她不太會繁體字,所以調查表內容是由她讀出,肖負責填寫表上,並代為簽名。其後,肖亦有數次身體不適請假及早退。2018年11月,肖再度在上課期間暈倒,需要肖母接他回家休息,但沒有到醫院檢查。

事發早上未覺兒子不舒服

肖母續稱,其子在案發當日早上沒有任何不舒服。她提醒肖要服藥,見到他拎著藥物,但沒有親眼見到肖服用。及至上午接近11時,她收到學校通知其子被送往醫院。她趕到醫院時,肖正接受搶救。不久,醫院便發出病危通知書,等到其繼父到場後,肖已宣告不治。

不知子曾參加400米賽跑

校方代表譚俊傑大律師指出,健康狀況調查表的更新是發生在2018年10月,而非在開學初期更新,林否認。被問及是否知道其子升讀中四後,一直有參與體育課,甚至曾在運動會參與400米賽跑比賽,肖母自言不知道,但有向兒子稱他不能上體育課。

醫生指肖疑患有心肌炎

仁濟醫院駐院醫生郭立明供稱,肖於2019年1月27日到醫院覆診,疑患有心肌炎。醫療紀錄顯示,他曾於2018年入院,檢查發現其心電圖有異常,但心臟功能沒有問題,出院後亦沒有出現其他症狀。醫生錯為死者處方膽固醇藥物,但沒有禁止死者做運動,並不認為做運動會引致即時死亡。

體育老師鄒偉業稱他知死者肖葉濤曾入院,故平時上課都會問他的情況。(劉安琪攝)

體育老師稱上課會問肖情況

任教體育超過25年的鄒偉業老師作供指,他自肖中三起教對方體育,印象中肖一直有參與體育課,但沒有收過指示稱其上體育課時需要特別注意,只在中四時收到一張健康意見調查表顯示肖曾經入院。由於肖曾在學校暈倒一事有印象,所以平時上課亦會特別詢問其身體狀況。

開跑數分鐘肖感到不舒服

案發當日,鄒帶領男學生到校外進行1500米跑步,他在此前曾問肖身體狀況,肖稱沒有問題。惟開跑後數分鐘,有學生指肖不舒服。鄒即趕至肖身邊,發現他面色蒼白地躺在地上,呼吸困難,神智不清,有發出些聲音,但感覺不到有呼吸。鄒見狀叫同學去運動場拿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AED)及報警,同一時間叫另一位同學回校通報。

曾用AED機為肖進行電擊

期間,鄒一直為肖進行急救,並按AED機指示進行電擊,直至救護員到場。鄒與肖一同前住醫院,及至11時許醫生指肖「唔得啦 」,鄒自言:「我都好傷心個陣 ,急救個陣佢都有生命跡象既…」。鄒又指,他曾在前往醫院期間聽到有救護員說:「放心啦,都有pulse(脈搏)嘅。」惟救護隊目黃灝然其後供稱,肖由始至終都沒有呼吸及脈搏,他與隊員亦不曾向任何人表示肖有脈搏。

同學見肖張開口像不能呼吸

肖的同學呂梓希則指,他事前不曾與肖有交流,亦不知道其身體狀況。案發當日,他與肖等27名學生一同在校外跑步,中途肖與另外4人跑過了呂,當呂再次追上肖時,已發現他倒卧在地上,按著胸口,一直張開口,看似不能呼吸。呂問他有沒有事,肖亦未能作答。呂見狀叫其他同學留下照顧肖,自己則跑去通知曾老師及回校通知校工。

研訊明續。

案件編號:CCDI-241/2020(D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