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曾一言涉無為病人磅重已處方抗生素 判除牌1個月緩刑1年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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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醫生曾一言被指於2018年為一名10歲女童診症時,在沒有聽診,又未為病人磅重下,便處方一種名為安美汀(Augmentin)的抗生素,而且經女童母親提醒下,其份量仍然出錯,需兩度修改。曾一言被控犯上一項專業失當,醫務委員會今日﹙4日﹚召開聆訊,曾一言承認事件,最終被判處除牌一個月,緩刑12個月執行。

曾一言未為女童磅重下,便處方抗生素安美汀(Augmentin)。(廖雁雄攝)

案情指,2018年3月25日,曾一言為一名10歲女童診症。當時女童有咳嗽、流鼻水、喉嚨痛、發高燒等病徵,曾一言於是為她作流感快速測試,結果呈陰性。

診症期間,女童母親曾提及女兒的病徵,不過曾一言未有於女童胸腔聽診,亦沒有為她磅重,之後便處方375毫克份量的安美汀藥片,每日服兩次。不過女童母親當時質疑,該份量並不適用於12歲以下兒童,體重40公斤以下亦不合適。曾一言之後下調份量為156毫克,每次服5毫升。

女童母親之後對曾一言的決定抱有懷疑,於是諮詢家庭醫生,得知其處方的安美汀份量,一般用於一至兩歲的幼童。女童母親之後致電曾一言診所,護士表示會再修改安美汀份量。因應事件,女童母親向醫委會投訴。

曾一言的代表律師表示同意案情,辯方不會就此提問。控方之後亦決定毋須傳召證人。聆訊又透露,曾一言早於1981年,亦曾在未經適當診症下便發出假紙,之後更被指偽造文件。

應先為病人磅重 才可處方安美汀

研訊小組認為,假如病人有咳嗽,醫生就應於胸腔聽診,曾一言的診斷過程不恰當。另外,曾一言應為病人磅重,才處方安美汀,單憑現時臆測女童體重明顯並不恰當。根據守則,醫生在處方藥物前,需有恰當診斷,惟是次個案中,曾一言明顯違反有關要求,故此裁定專業上的不當行為成立。

研訊小組主席鄧惠瓊表示,雖然病童母親當時已提醒曾一言,藥物份量有問題,但曾依然未能處方正確劑量,直言非常關注他處理病人的能力。因應案情的嚴重性、過往又有不恰當地發假紙的紀錄等,小組決定判予曾一言從醫生名冊除名一個月,並緩刑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