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若琳案|江稱曾被要求剝掉所有牙再全部植牙 當時她不足18歲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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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江若琳(原名:江玲)被前經理人公司寰宇指涉違約案續審,江若琳今下午續作供。她透露簽約首兩年未有工作,期間需箍牙和減肥,並指寰宇曾指她的牙齒不整齊,建議她剝掉所有牙齒,重新植牙,她當時不足18歲,醫生指她仍在發育,不建議她這樣做,她最終亦未有答應。她又指,因遭經理人掟杯,於2014年尋求法律意見,因想「好嚟好去」,最終沒有報警。庭上亦透露江在內地拍電視劇賺得300萬元。

原告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江玲、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寰宇在2014年入稟時指江於2004年在其父母任監護人下,簽下10年的藝人經理人合約,其中一項條款指寰宇有優先權與江續約5年,寰宇亦通知江會行使續約權,但江單方面表示不續約,更拒絕參與寰宇接下的工作,寰宇遂要求法庭頒令合約仍有效,並向江追討賠償。

江若琳在丈夫陪同下到法庭,她在庭上提及要與寰宇打官司時一度灑淚。(朱棨新攝)

未簽寰宇前曾拍電影

江下午續作供,寰宇的律師指江在簽約寰宇前,是頗為想加入娛樂圈。江不同意,指當時沒有此衝動。她在簽約寰宇前,曾參演電影「17歲的夏天」,並和另一娛樂公司簽約。惟她拍攝時常「NG」,多番被責備,遂認為演戲很困難。

洗手間遇林太誤打誤撞入行

她於2004年,陪同學參加電影《伙頭智多星》試鏡。江本身未有試鏡,但在洗手間遇到寰宇主席林小明妻子趙雪英,與對方傾談,最終獲邀直接進入決賽。她形容當時如「誤打誤撞」,但認為既然有此機會,不如一試。

首兩年在箍牙和減肥

寰宇的律師問及,江和寰宇於2004年簽約,而2004至2006年間,江未有工作。江同意,並稱當時公司認為她的牙齒不整齊,建議她剝掉所有牙齒,重新植牙。惟她向醫生查詢,醫生指她當時未滿18歲,仍在發育階段,不建議她這樣做,江因此於該兩年箍牙,同時需減肥。

江若琳的主要供詞。(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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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與寰宇打官司灑淚

寰宇的律師續問江,為何於2014年突尋求法律意見。她解釋,因遭經理人掟玻璃杯一事,遂尋求法律意見。原告一方問,為何不就被掟杯一事報警。她指,律師曾建議她報案,惟她念及和原告合作已10年,望「好嚟好去」,未有想過今日要和前公司對薄公堂。談及此事,江不禁庭上灑淚,法官遂休庭片息。但寰宇高層楊劍標早前作供時,否認曾在一個生日會中,向江掟杯。

內地拍劇賺300萬人民幣

就江欠下寰宇的款項,寰宇的律師指出,根據文件江於2012年5月欠寰宇213萬,至14年4月則為101萬元,期間償還了約100百萬。訊息顯示,江在內地拍劇賺了300萬人民幣。律師問她在此期間在內地拍劇賺了不少,江回應可以償還更多的錢,又指律師提及的訊息時,她正拍攝兩部電視劇。江又指她在寰宇的10年間,未有休息,一天有兩、三項工作,曾五日五夜未有入睡,期間拍攝、「接job」。

案件星期三續。

案件編號:HCA 1225/2014

寰宇主席林小明早前供詞重點。(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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