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商戶向消費券客設最低消費 消委會:涉違約可採法律行動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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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先後向市民發放兩期合共5000元的電子消費券。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今早於電台節目表示,有部份商戶向使用消費券的客戶,設置最低消費額,消委會亦曾接獲市民相關投訴。
黃鳳嫺強調,商戶設最低消費的做法,涉嫌違反商戶與電子支付平台間的合約,電子支付平台可採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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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鳳嫺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截至10月初共接獲超過379宗與消費券有關的投訴個案,當中就電子支付平台服務的投訴佔四成,包括未能過數、扣除過多金錢等問題。

黃鳳嫺表示,商戶使用電子支付前,會事先與支付平台營辦商簽訂合約,當中有提到不可設最低消費。她續稱,接獲市民投訴指,部份商戶涉違規設置最低消費,強調支付平台營辦商可採取法律行動。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資料圖片/梁煥敏攝)

另外,新一期《選擇》月刊提到,60款預先包裝餅乾樣本中,全部均檢出在加工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當中46款同時檢出3種污染物;另有51款樣本屬「高脂」、「高糖」或「高鈉」食物。黃鳳嫺提醒,不應將餅乾當作正餐,「久唔久食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