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中上環衝突|官指暴力令撕裂社會更撕裂 囚21被告30至42個月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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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8日中上環遊行發展成警民衝突,當日有多人被捕兼被控暴動罪,多名身處示威者前排的被告遭裁定為主犯,而在事件中襲擊前警務處「一哥」鄧竟成兒子的被告亦被裁定罪成,20名罪成的被告,連同早前認罪的1人,今(8日)被判刑入獄2年半至3年半。

當時未涉及汽油彈

法官陳仲衡認為,從示威者的裝備可見,他們是有備而來,當日參與者極多,遠超在場的警員數目,但暴力程度不算嚴重,當時亦未有涉及汽油彈,但從暴動規模及維持時間來看,本案暴動屬嚴重類別。

暴動令撕裂的社會更撕裂

陳官又指,縱使警方多次作出警告,示威者沒有珍惜可以和平散去的機會,期間亦有人破壞財物及公共設施等,認為本案暴動令當時相當撕裂的社會更為撕裂,財物隨時間可以修復,但修補社會撕裂絕不容易。

以暴力解決問題只會衍生更多問題

雖然有被告指本案是由721事件衍生,但陳官表示本案的暴動解決不了721暴動,以暴力解決社會問題,只會衍生更多問題,任何人都不可以任意妄為,不可因為和平手段無法達致訴求而訴諸暴力,不論元朗也好,德輔道西也好,都不應發生暴動。陳官亦批評親自在庭上陳情的第17被告簡健煌,意圖將暴力合理化及感染他人。

一名認罪被告囚2年半

對於參與程度較低的7名被告,陳官最終以40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其他人則以45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初犯、有被告另涉其他控罪等因素,終判所有人囚30個月至42個月不等。

20名罪成被告為:張智麟(21歲,無業)、陳梓康(28歲,學生)、鍾泓洋(20歲,學生)、徐慶鈞(20歲,理髮師)、陳希雋(24歲)、崔耀明(21歲,學生)、林少峰(24歲,售貨員)、蔡澤新(40歲,技術員)、楊智昇(20歲,學生)、林勝如(19歲,文員)、黃頌恩(22歲,學生)、黃錦珊(20歲,文員)、李少康(21歲,學生)、周錦濤(18歲,無業)、莫卓輝(33歲,文員)、黃飛鴻(19歲,無業)、譚詩妙(23歲,文員)、譚伊婷(25歲,文員)、陸映慧(27歲)、黃柏賢(21歲,學生)。

所有被告均被裁定於2019年7月28日在西邊街和皇后街之間近德輔道西一帶參與暴動。而被告簡健煌(24歲)早前認罪。

2019年7月28日港島區遊行的情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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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被告站前排位置

法官早前裁決指,多名被告身處示威者前排,加強了示威者防線,會產生漣漪效應,認為他們為主犯,有被告亦幫忙淋熄催淚煙,有被告舉起雨傘,並企圖將警方射過來的催淚彈反彈至警方防線,終被裁定罪成。

一被告襲擊鄧竟成兒子罪成

法官亦指,雖然有被告身上有「香港加油」紋身,但法庭未有單憑此推論他們參與暴動。法官亦按部分被告被捕的位置,推論他們非旁觀者,並參與了暴動。

另外,被控襲擊前警務處「一哥」鄧竟成兒子的被告莫卓煇亦被裁定襲警罪成。

案件編號:DCCC 87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