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年金只顧高薪族 羅致光:強積金未成熟需年金配合以應對晚年

撰文:石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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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上周日(11月28日)發表網誌指本港2055年百歲以上人口增加至40,610人,籲買年金增退休保障,惹來只顧高收入人士批評。他今日(5日)再發表網誌反駁稱,翻查其所有曾寫過的文章,包括於2015年及2016年間提交給政府的倡議成立公共年金的文件,重點都是如何協助低收入至中收入人士退休生活,完全沒有提及高收入人士。
他又指,由於強積金成立至今只有25年,未算成熟,要到2040年才算是較為成熟,而以一位月入1.8萬元、即接近本港入息中位數的人士及最新強積金2.8%年率化淨內部回報計算,他供款40年滾存約有158萬元,仍需要透過年金與長者生活津貼的配合,應對晚年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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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致光解釋,成立公共年金概念始於1992年,當時香港政府正構思成立強制公積金制度,他在會見時任教育統籌司陳祖澤時便提出一個強積金基本問題,即低收入人士給政府強制他們供款40年後,累積金額都不足以支持其退休後生活,但卻因為強積金累積金額超過當時的各項社會福利資產上限,對他們來說並不公平。

他又指,年金是他在大學修讀統計學時進行一項有關人壽保險的研究時所涉獵的範疇之一,年金概念加上強積金累積金額問題,後來成為他倡議成立公共年金的基礎。

羅稱2018年推出年金計劃入門僅5萬 目標明顯為低收入人士

對於坊間批評他建議購買公共年金只為高收入人士著想,羅表示翻查其所有曾寫過的文章,包括於2015年及2016年間提交給特區政府之倡議成立公共年金的文件,重點都是如何協助低收入至中收入人士退休生活,完全沒有提及高收入人士。

他表示,香港年金公司於2018年推出年金計劃時,入門為5萬,上限為100萬元,目標群組明顯是低收入的退休人士,後來將上限提升至300萬元,是照顧了中等收入至中高收入人士的退休需要。

逾4000名領取長生津長者購買年金 過半數本金30萬元以下

羅表示,在日後優化的長者生活津貼制度下,退休人士可保留35萬上限的現金,將其他資產購買公共年金,仍可以符合申請長者生活津貼資格。截至今年9月底,共有4,065人領取長者生活津貼同時購買公共年金。羅表示,42.1%的是長者生活津貼下的夫婦個案,且兩夫婦均有購買公共年金,過半數(55.3%)的年金本金為30萬元或以下,有五分之一(21.2%)的年金本金是10萬元或以下。

羅致光:強積金到2040年才算較為成熟

羅表示,強積金成立至今只有25年未算成熟,到2040年才算是較為成熟,還要取消強積金「對沖」及推行「積金易」平台以減低強積金管理成本,才能讓強積金發揮其更佳的退休保障功能。

月入1.8萬供款40年滾存約158萬元 未足夠應對晚年

他以月入1.8萬元人士為例,若以最新公布的強積金年率化淨內部回報率減去通脹為2.8%,他供了強積金25年,只會有現今價值77.7萬元,供了40年,現今價值則約158萬元,因此,他仍需要透過年金與長者生活津貼配合應對晚年所需。不過,羅強調,隨著強積金成熟及,需要透過年金與長者生活津貼配合的退休人士,在比例上會逐步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