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爭產|霍麗娜律師稱和解有進展 若協議未成霍震宇明作供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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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遺產案,長房三子霍震宇偕兩姐,要家族公司回購南沙發展項目權益。案件於本周二續審時,長房次女霍麗娜申請押後兩天,尋求解決方案,案件今(20日)在高等法院重開,霍麗娜的律師表示商議有進展,但需要多一天時間,法官遂把案件押後至明天。今日有到旁的霍震宇被問及可否和解時只謂:「有進展」。

若有原則上協議將要求更多時間

代表次女霍麗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今指,商議有進展,望要求多一天時間。法官曾問,是否不能達成全面的和解,余強調並非此意。余亦指,若明天可以達成原則上的協議,將要求更多時間處理。若明天未能達成協議,審訊將繼續,霍震宇便要開始作供。

霍震宇離庭時被問及會否和解時回應說:「有進展。」庭上透露,若未能達成原則性和解,聆訊明續。(朱棨新攝)

霍震宇離庭稱有進展

今日有到旁的霍震宇,在庭外被問及是否會否和解時,只回應:「有進展」。

原告為長房的三子霍震宇、長女霍麗萍和次女霍麗娜,被告包括長房的長子霍震霆、次子霍震寰,以及相關的家族公司,包括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有榮有限公司及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等。

爭議南沙項目回購權

是次爭議源於霍家透過「番禺發展有限公司」持有南沙發展計劃的部份權益,該公司一半由霍英東番禺建設基金有限公司持有,一半由有榮有限公司持有。而有榮於1997年以一元,把持有的一股售予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可榮可於2007年6月30日或之前,回購股份,但當時未有行使回購權。

霍震宇等質疑,知悉該回購權和條款的霍震寰,未有及時向家族成員披露。他們現要求有榮,回購涉及南沙發展項目權益的股權。

案件編號:HCA92、274、275/2016

霍英東長房子女因南沙項目引發爭產訴訟。(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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