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茶沙田店遭破壞 兩少年阻差判囚 1人發訊息鼓勵裝修判教導所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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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連鎖茶飲店「喜茶」位於沙田新城市廣場的分店,前年遭人破壞。其中三名涉案學生,阻差辦公及煽惑他人刑事損壞罪成。裁判官今(4日)在九龍城法院判刑時指,兩名阻差辦公的被告,其行為會鼓勵他人作相類行為,最終判他們監禁5和6個月。至於透過訊息鼓勵他人「裝修」的被告,則被判入教導所。

三名被告分別為王嘉城(19歲),梁俊熹(19歲)和侯羿同(18歲),王和梁早前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侯則被裁定煽惑他人刑事損壞罪成。此外,同案兩名17歲姓戴的孿生兄弟,早前被裁定刑毀及拒捕罪名不成立。兩名認罪的周姓被告,則被判入更生中心。

辯方今求情指,三名被告非有預謀犯案,本案只涉財物損失。辯方亦透露,梁和侯將應考今年的文憑試。

兩阻差被告開傘及踢警

裁判官判刑時指,王嘉城和梁俊熹的阻差辦公行為,會鼓勵他人作相類行為,令情況惡化。王案發時打開雨傘並踢警員,阻礙警員制服疑犯;而梁除了遞上雨傘,並走近警員,手部有動作。裁判官又引述報告內容,指梁聲稱不知涉案人士是警員,沒有意圖阻礙對方。裁判官指梁沒有悔意,對行為沒有反省。經考慮後,裁判官分別判王和梁入獄6個月和5個月。

用訊息鼓勵他人參與刑毀嚴重

裁判官又指,侯羿同使用WhatsApp訊息,鼓勵他人參與刑毀,是嚴重罪行。對於報告提及,侯羿同認為其訊息只是開玩笑,沒有想過他人會因為其訊息而行動。裁判官表示拒接納說法,最終判他入教導所。

在判刑後,梁俊熹和侯羿同均透過代表律師申請保釋,以等候上訴。裁判官最終批准梁以1萬元保釋,但拒絕侯的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STCC138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