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女西醫指原審官欠公允 上訴庭指無可爭辯之處拒受理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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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醫學美容集團10年前發生致命醫療事故,一名女顧客接受聲稱可增強免疫力的CIK療程後,細菌感染身亡,另外兩名同接受該療程的女顧客亦成傷殘,其中一人更須截掉雙腳及手指。涉案女醫生麥允齡被裁定誤殺罪成,被判囚3年半。她早前指原審官引導陪審團時欠公允等理由,就其定罪提上訴。上訴庭今(9日)下判辭,指麥提出的多項理據,均沒有合理可爭辯之處,故拒批上訴許可。

上訴人麥允齡,被裁定於2012年10月誤殺茶餐廳老闆娘陳宛琳(46歲)。

麥的代表律師在上訴時提出多項理據,包括審訊時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案中有專家證據支持,進行療程的醫生有責任確保,提供CIK療程製品的其他人員需具備相關資格。惟上訴庭法官麥智機指,麥錯誤詮譯案中專家的證據,又指麥允齡是否有相關責任,應由陪審團決定。

此外,麥允齡亦投訴審訊時法官向陪審團的引導詞欠公允,未有強調部份事項,如麥沒有理由懷疑處理療程的職員的資歷,以及麥認為治療的血製品已經過細菌測試。惟上訴庭法官認為,該引導詞沒有不公。審訊時麥的律師亦未有對引導詞作出投訴,因此拒受理麥允齡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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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的DR老闆周向榮和技術員陳冠忠,亦被裁定誤殺罪成,原判囚12年及10年,經上訴後周獲減刑至10年,陳則獲減刑至8年。周之後再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但上訴庭拒向周發出到終院的上訴證明書。

案件編號:CACC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