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支援|失業停工情境逐項睇 申請資格有異 零售業無薪假無份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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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失業津貼申請】第五波疫情下,失業率攀升至4.5%,按季急升0.6個百分點,最新約有157,900人失業。政府今日(18日)公布臨時失業支援計劃詳情,3月23日起接受申請,申請人需於申請日前至少連續失業30日,並於去年第四季至少有一個月曾於香港受僱。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何珮玲表示,假如失業者提交申請前的30日內,曾做散工維生,仍可提交申請,政府會從寬處理。記者會上,何珮玲曾回應不同情況的處理方法,《香港01》整理各情況,其中零售、建造業員工即使停薪留職都不受惠;八折支薪等情況都不會獲發資助。

網上申請臨時失業支援金:https://www.tur.gov.hk/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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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主3月14日失業 到截止申請日時剛滿30天

計劃於3月23日(下周三)早上8時起接受申請,至4月12日晚上11時59分截止,為期3星期。申請人需於提交申請前,最少連續30天內沒有工作,並於去年第四季,即2021年10月至12月期間,至少有一個月於香港受僱,而且月薪介乎2,700元至30,000元。按此計算,如於3月14日起失業,到4月12日的截止日期,剛好連續失業30日,符合申請資格。

2. 過去30日曾做散工仍可申請 當局會從寬處理

被問到如有人失業後暫時「炒散」,是否有1日收入都不能申請時,何珮玲表示,如申請人當時有其他工作,本身理論要失去所有工作30天才可申請,但當局亦明白現時情況艱難,假如失業者「炒散」數天曾有收入,都可先遞交申請,相關部門會按情況「從寬處理」。

至於如何「從寬」,何表示不會劃線,不希望市民因為零散收入而去1萬元資助,但如賺取大額金錢,又能領取資助,則並非善用公帑,「希望畀個空間去處理呢啲情況」。

何珮玲又提醒,申請人如有「炒散」,應如實申述情況,不應作虛假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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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月23日後找到工作都不會扣資助

何珮玲表示,假如市民於3月23日提交申請後,突然找到工作,政府都不會扣除資助,不希望申請人依賴短期資助,有工作的實際幫助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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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零售業、建造業從業員放無薪假無法受惠

根據計劃,受僱於第599F章所限的處所(即如美容院、健身中心、派對房間等),並被僱主要求短暫停工,又於申請當日,距離最後工作日至少30天的人士,都可申請資助。

然而上述申請條件,並不包括失業率同樣上升的零售業及建築業等。何珮玲表示,由於零售、建築等行業,並非政府勒令關閉場所,因此僱員即使要放取無薪假,並無收入,他們都未能受惠今次津貼。

何續稱,政府於4月發放消費券,相信零售業會隨之受惠;建造業本身亦不缺工作,但疫情下可能開工不足,相信疫情穩定後,相關行業失業率會回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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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八折支薪不受惠

問到部份僱主可能暫時扣減員工薪金,員工每月只有限度工作,以保留其職位時,何珮玲表示,八折支薪等情況同樣不會受惠於計劃,強調申請條件包括「真係失業,同埋要停工」。她表示,相信有不少人在疫情期間遇到上述情況,但坦言:「唔係話想大家去鬥邊個慘,然後揀最慘嘅人去幫,始終涉及公帑運用,要有個優次。」

6. 僱主要求主動離職都可申請

部份僱主解僱員工時,會要求員工主動辭職,然而根據計劃,「因轉工或退休而主動離職」人士,並不合符申請資格。上述情況的人士,亦不會有解僱信。據了解,遇上相關情況人士,都可以向當局提交申請,只需要在申請時,在表格內填寫申述書,講解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