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家者控政府丟棄家當勝訴 社協幹事促設無家署推無家者友善政策

撰文: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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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無家者在2019年冬至前夕,在康文署及警方在反罪惡行動中,被丟棄家當。事後多名無家者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案件日前有裁決,無家者一方勝訟,康文署須向每名無家者賠償100元。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衞東在電台節目指,裁決屬「遲來的公義」,促當局落實無家者友善政策,參考外國成立無家署,保障無家者。

▼3月29日 多名無家者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

社協幹事吳衞東指,今次裁決是「遲來的公義」,原本入稟的14名無家者,有兩位已過身,包括一位確診新冠於3月6日離世,另有四位失聯,前日只剩下八位無家者繼續入稟。

康文署與警方的供詞有矛盾

吳衞東表示,對事件感無奈,不理解為何政府要在2019年冬至、最凍的一日採取行動,認為屬「針對性行為」。他又提到,康文署與警方的供詞有矛盾,就為何無事前通知無家者,康文署稱是為配合警方滅罪行動要保密,警方則指是配合康文署清潔行動,「唔知點證實,當然我哋覺得得一個部門講真話。」

審裁官指康文署託管物品不緊慎

吳衞東續指,康文署以往在行動前均會貼告示,預早通知無家者,重申認為今次事件有針對性,他提到審裁官指出康文署在事件中有五個犯錯,包括在託管物品上,態度不謹慎,促康文署聽取意見、作出改善。

深水埗通州街公園一帶,一直是眾多露宿者的集中地。(李穎霖攝)

吳衞東:難就事件向社署投訴

當局現時無專責部門落實無家者友善政策,就早前特首林鄭月娥指社署負責支援無家者,吳衞東回應指,社署一直有提供無家者服務,而今次事件中涉及康文署,他們曾向康文署署長去信,但認為難就事件向社署署長提出投訴,「康文署署長同社署署長都係署長,咁高咁大,好難要佢質疑康文署署長有無犯錯。」

建議政府設立無家署

就落實無家者友善政策,吳衞東建議政府參考美國紐約的做法設立無家署,定期檢視服務、處理投訴,為無家者提供保障,亦避免今次事件再次發生,再有無家者要入稟告政府部門。康文署就今次裁決回應指,會與律政司研究判詞,就往後同類行動作安排。

▼3月8日 香港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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