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區議員葉子祈涉脫口罩 官指染疫可關乎生死 判緩刑和罰款8萬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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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西貢區議員葉子祈涉去年乘搭巴士時脫去口罩,被裁定違反防疫規例和誤導警務人員等4罪罪成。辯方今日(1日)呈上其求情信,當中提及葉承認自己行為幼稚及愚蠢。裁判官判刑指,感染新冠肺炎可以關乎生死存亡,加上疫症的傳播影響經濟及公眾的生活,但被告卻違防疫規例,又認為他不尊重司法公正,本打算判他即時入獄8個月,但考慮到本案因疫情多番押後,情況不尋常,終判他緩刑30個月,但提高罰款至8萬元。

被告葉子祈,26歲,報稱無業。他被票控於2021年5月7日,在將軍澳隧道巴士轉乘站的796C巴士上,無合理辯解下沒有佩戴口罩。此外,他亦被控誤導警務人員、公眾滋擾和故意阻撓巴士司機罪。

他早前被裁定所有控罪罪成,但由於他與裁判官先後染疫,判刑押後至今日。

被告在求情信承認自己幼稚、愚蠢、無知

辯方呈上被告的求情信,他在信中承認自己幼稚、愚蠢、無知,亦對於令家人擔心感到羞愧,承諾不會再犯。辯方續求情指,從多封求情信可見,被告擁有良好品格,在區議會工作時勸𡚒,案中構成的阻礙維持只約1小時,而被告亦已還押44天,望可判緩刑。

裁判官杜浩成指,本案涉及兩方面的重大公眾利益,其一是被告向調查的警員說謊,行為事實上涉妨礙公司公正;其二是被告違反為對抗疫情的合法防疫規例。杜官指出,感染新冠肺炎可以關乎生死存亡,同時疫症的傳播影響經濟及公眾的生活。

裁判官指有權不同意政府防疫政策 卻無權違反法律

杜官認為,被告行為顯示他並不尊重司法公正,雖然限制市民在交通工具戴口罩影響他們的自由,但法例是為了保障公眾健康。即使任何人都有權不同意政府防疫政策,但卻無權違反法律,原本判他要即時監禁8個月及罰款7000元。

不過,杜官考慮到本案因疫情多番押後,令被告獲判刑的期望多次落空,屬於不尋常的情況,加上他已還押44天,決定判緩刑30個月,但由於本案涉重大公眾利益,所以同時提高罰款至8萬元。

案件編號:KTCC1368、KTS 946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