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撬牆腳遭圍毆兼迫吃樹葉案 4名被告表證不成立獲釋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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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少年疑因撬人牆腳遭圍毆,更被帶上飛鵝山迫吃樹葉,4名被指有份參與襲擊的男子,聲稱遭警方威迫利誘並在錄影會面作出招認,要求法庭不要接納該些錄影會面。區域法院早前就此申請作聆訊,法官指其中兩名警員的證供除編號外均十分相似,亦不能排除當中涉不當行為,今(10日)拒接納該4被告的錄影會面作呈堂證供,隨後亦裁定4人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至於同案早前認罪的17歲男被告,則押後至5月25日判刑。

4名今被裁定表證不成立的被告:倪俊文(18歲,無業)、16歲姓黎的收銀員、14歲學生及16歲姓李的學生,他們原被控在鴻圖道襲擊致16歲姓莫男事主身體受傷,除倪以外,餘下3人另被控在飛鵝山襲擊莫。

兩警員證供除了編號外幾乎一樣

代表4人的律師指,4名被告作錄影會面前,有警員威迫利誘,或對被告造出不當行為。法官今稱,其中兩名警員的證供,除一些如編號等資料外,其他都一樣,明顯是一人抄另一人,但兩人否認,法官同時亦不能排除被告對警員指控屬實,因此裁定4名被告的錄影會面不可呈堂,並裁定他們表證不成立。

認罪被告稱已上寶貴一課

案中唯一認罪的被告17歲,姓黎,他早前承認2罪,指他於2020年8月4日,在觀塘鴻圖道鴻圖樓附近後巷,及飛鵝山襲擊姓莫男子。

代表黎的律師求情時稱,黎因本案曾被還柙一段時間,已上寶貴一課,現時獲一間工程公司聘用為文員。法官把判刑押至5月25日,待索取被告的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

的士司機察覺不妥報警

黎承認的案情指,他與一名姓鄧姓女子是男女朋友關係。姓莫事主於事發晚收到鄧相約見面的訊息,便到觀塘應約,鄧把莫帶到一條後巷,莫即被約10名男子拳打腳踢。莫後來更被挾上的士並到了飛鵝山。的士司機留意到莫的上衣破爛,又聽到有人說:「從現在起,不要說話。」司機在眾人下車後報警。

黎認除毆打亦有迫莫吃樹葉

莫在山上再被拳打腳踢,並要他脫光衣服,有人用手機拍事主裸照。眾人準備離開時遭警方拘捕。

黎警誡下承認因不滿莫追求其女友,便召集友人向莫報復。他們除要莫脫光衣服外,亦有被迫他做掌上壓及吃樹葉。

案件編號:DCCC108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