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消費者訴訟基金10年助42個案追討 逾半勝訴和解獲賠償

撰文:陳淑霞
出版:更新:

不少市民誤墮消費陷阱,消委會消費者訴訟基金過去10年間,共接獲188宗法律協助申請,42宗獲受理,佔總體約22.3%。處理個案涉及美容、健身及家居裝修等不良營商手法,當中一半與預繳式支付相關,總涉案金額約逾400萬元,當中有12宗勝訴、11宗和解。

有精神病患者曾遭美容院疲勞轟炸,最終不情願購買三份會員計劃及兩份美容套餐,總值80萬元,並碌卡預繳27.6萬元,經基金協助後,事主最終取回約16.7萬元;亦有業主被貸款公司中介人誤導借取二按貸款,損失約43萬元,經介入後終成功取回約28萬元。

消費者訴訟基金於1994年由港府撥款設立,向受助消費者提供法律意見、協助、及委任律師及大律師提出民事索償。(資料圖片)

基金曾助「畢架山一號」小業主取回項目延誤損失

消費者訴訟基金於1994年由港府撥款設立,向受助消費者提供法律意見、協助、及委任律師及大律師提出民事索償。若個案涉及商戶的不當行為及重大消費者利益,不符合其他法律協助資格的消費者,可向基金提出協助申請。基金分別曾於2005年及2008年,協助「畢架山一號」一眾小業主及「雷曼兄弟迷你債券」苦主,前者成功向發展商追討因延誤完成及交付發展項目須付的約定利息,法庭亦嚴厲批評發展商若干不良營商手法。

消費者需支付1,000元申請費用(或如案件由小額錢債審裁處審理則為100 元),基金將根據既定流程進行審批。受助者成功追討後,需扣除分擔費用,包括律師及大律師費用等。

消費者訴訟基金10年助42個案追討,逾半勝訴和解獲賠償。(消委會提供)

過去10年累計申索額超過400萬元 成功取回334萬元

基金表示,在2012至2022年首季的10年間,共接獲188宗申請,考慮勝訴機會、是否對不良經營手法具阻嚇作用等,基金為當中42宗個案提供協助,主要涉及美容及健身(16宗)、家居裝修(四宗)及金融行業(兩宗),其餘個案涉及時光共享、骨灰龕及物業買賣等。40宗受助個案涉及服務合同,當中半數涉及預繳款項,每宗個案牽涉金額由數千元至80萬元不等,總額逾400萬元,包括一宗由商戶對受助人提出約50萬元的申索。

42宗受助個案中,22宗已完結,有12宗則獲判勝訴,包括三宗與美容及健身行業有關,涉及總金額超過120萬元。過去10年最終達成和解的個案共11宗,和解金額逾224萬元。

基金表示,在2012至2022年首季的10年間,共接獲188宗申請,並為當中42宗個案提供協助。(消委會網頁圖片)

有受害人壓力下預繳28萬元買美容套餐 最終取回17萬元

基金處理個案遍及美容、健身及家居裝修等不良營商手法,有教育程度僅至中三的精神病患者,遭美容院疲勞轟炸,包括安排其於一侷促房間內由兩名職員作出長達一小時的高壓推銷,言行間使他感到「必須購買計劃才可離開」及「不好意思不購買」的心理壓力。

他最終不情願地購買三份相類似的會員計劃及兩份美容套餐,涉款共80萬元,並以信用卡分期付款預繳共27.6萬元。基金認為個案涉及不良營商手法及不合情理行為,經交涉後,涉案美容院同意繳回預繳金額作為和解。扣除分擔費用後,受助消費者最終取回約 16.7萬元。

有個案承造90萬二按被收取36.9萬元「中介費用」

基金亦成功為貸款苦主討回公道。案情指,有中介人致電某個住宅業主,聲稱代表其住宅的按揭銀行,並稱每月額外支付數百元,即可提供90萬元的二按貸款。中介人於會面時則改稱,由於銀行批核貸款需時兩到三個月,將由另一間財務公司提供該90萬元貸款,待批核完畢後即轉予銀行。

中介人亦聲稱,當中的40萬元將由其代管,並用作支付首三個月利息,即實際可收取50萬元。受助消費者不虞有詐,遂接受安排,惟隨後收到涉款約36.9萬元的「中介費用」帳單,始發現中介公司的聲稱實屬虛假。受助消費者隨即一筆清還貸款,以減免損失,惟仍
蒙受約43萬元的損失,包括中介費用、律師費、已付利息等。基金介入並代為提出訴訟,受助消費者最終獲得財務公司支付約34萬元的賠償,另加14萬元訟費作為和解,以及命令中介人須付港幣約7萬8千元(另加利息及港幣約7千元的判定訟費)的法庭判決。扣除分擔費用後,受助消費者最終取回約28萬元。